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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锅炉、钢铁、炼焦化学大气污染物排放3项地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2022-10-11 09:26:17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大气污染排放污染物排放阅读量:15559

导读:日前,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3项辽宁省地方标准草案意见的通知,启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共三项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工作。
  关于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3项辽宁省地方标准草案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管理,更好地发挥地方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厅组织开展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0月28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厅。
 
  编制单位联系人:师晓帆
 
  联系电话:13940228127
 
  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联系人:董丽新
 
  电话:024—62788589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邮编:110161
 
  邮箱:aaa.lnu@163.com
 
  附件:1.3项地方标准目录
 
  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3项地方标准目录
 
  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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