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吉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并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实施方案》从加强源头防控、突出重点领域、优化环境治理、开展模式创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积极推进城市化地区、农产品生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分类指导的减污降碳政策体系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要严格落实国家及省的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高耗能项目准入标准,能耗、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力争2025年在全省推广并建成较为完善的“碳普惠”制度。
《实施方案》指出,要突出重点领域协同增效。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推进能源领域协同增效、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及推动城乡建设协同增效等。
在优化环境治理方面,《实施方案》也提出:
①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统筹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
②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开展节水重点工程建设。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
③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降低修复能耗。加强农膜污染方之、严格污染地块修复管控、鼓励绿色低碳修复、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
④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包括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等。
方案全文见第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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