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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回顾】2022:新污染物治理扎实起步的一年

2023-01-05 10:00:16来源:环保在线 关键词:新污染物治理阅读量:41011

导读: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此后,“新污染物”一次愈加频繁在环保界出现。
   新污染物即新型污染物,也称新兴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
 
  新污染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是全球环境问题之一。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包括:内分泌干扰物(EDCs)、药品与个人护理用品(PPCPs)、全氟化合物(PFCs)、溴代阻燃剂(BRPs)、饮用水消毒副产物、纳米材料、微塑料等。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此后,“新污染物”一词加频繁在环保界出现。
 
  可以说,2022年是新污染物治理扎实起步的一年。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形成贯穿全过程、涵盖各类别、采取多举措的治理体系,加快补齐新污染物治理短板。
 

 
  之后,黑龙江、广西、海南、陕西、云南、江苏、河北、四川、山西等省份陆续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在新污染物治理相关领域积极探索实践。环保在线整理了目前已出台的地方新污染物治理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5年,黑龙江省将完成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方案》提出了十九项工作举措,包括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职责、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11月印发《广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发布的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和广西特色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的基本信息调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广西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形成3—5种重点新污染物管控试点示范。广西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海南省人民政府11月印发的《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文件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物质与海南省第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的环境信息调查与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海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管控方案;完成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及治理试点;建立健全海南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1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指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主要来源。目前,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方案》明确了重要目标:2023年发布《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划定新污染物分布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有针对性的选取重点排放企业进行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掌握新污染物在多环境介质中的赋存现状。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多环境介质中新污染物赋存现状与生态环境风险评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科技支撑、基础能力建设等得到全面加强。
 
  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云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月发布《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标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明确管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完成一批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确定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12月,河北省印发了《河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启动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一轮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明显增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12月,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正式发布,文件从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几大方面着手,对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做出系统部署。
 
  《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大幅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完成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害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制定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方案,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山西省政府12月印发了《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提出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根据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动态发布山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名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结语:从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政策来看,国内对新污染物持续加码治理的力度会越来越大,利好新污染物检测、治理等相关市场。
 
  2023年会有更多省份陆续出台治理工作方案,环保在线将及时整理更新,欢迎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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