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台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双碳工作部署,推动石台县成为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先行示范,实现经济、生态、社会三者利益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
01 开展VOCs行业专项整治。
聚焦移动源、工业和汽修行业、溶剂使用源等VOCs重点来源,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提高VOCs治污设施“三率”,即“应收尽收”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同启同停”提升VOCs治理设施运行率、“适宜高效”提升VOCs治理设施去除率。
02 加强面源污染防治。
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利用“人防+技防”的方式做好预警、处置工作,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在重点区域向居民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讲解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努力营造禁烧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03 推进饮用水源保护。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包括健全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强化科技支撑等。加强入河排口整治,按照《池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取缔、整治、规范、溯源排口共计675个,完成3个整治类排口问题整改销号。
04 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包括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
05 推进二氧化碳减排。
石台县始终把温室气体减排作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全面摸排梳理年度减排项目,督促辖区重点用能企业编制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建立碳排放档案,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引导企业强化总量减排意识。
原标题:石台县协同推进 “零碳”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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