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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万!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项目招标

2023-03-06 13:19:14来源: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键词:大气污染智慧管控阅读量:12358

导读: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65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为2年。
  近日,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65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为2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0789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500,000
 
  采购需求:
 
  1.目标:努力实现2023-2025年省、市空气质量指标,强化PM2.5与O3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逐步推进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二是在现有机制体制和常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升级研判分析、溯源锁源、总结评估等工作,实现管控时间精准、区域精准、污染精准,为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引导支撑。
 
  2.标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
 
  3.服务质量:按服务内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并以专家评估方式,成立绩效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服务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4.实施时间和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沈阳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5.服务内容:一是数据研判分析及污染预警服务。实现传输轨迹及重点污染源预警预测,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多元化溯源监测服务。通过“天、地、车、人”等方式多维度、多元化开展溯源,精准溯源,切实做到科学研判,精准治污;三是PM2.5与O3协同减排专项服务,包括VOCs排放源成分特征谱分析、氨排放专项研究、重点企业帮扶、工业涂装一行一策分析等服务;四是开展大气氧化性分析研究。分析研究我市环境空气中自由基(HO2、RO)的活性等级及对于臭氧生成潜势的影响,形成臭氧防控氧化性重点区域,形成重点管控时段臭氧减排机制。
 
  6.验收时间:本项目共进行4次验收,其中2023年11月进行第一次阶段性验收、2024年5月进行第二次阶段性验收、2024年11月进行第三次阶段性验收、2025年4月进行第四次阶段性验收。
 
  7.其他服务要求: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原标题:1650万!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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