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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地热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03-21 16:10:51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键词:地热能清洁能源阅读量:22746

导读:近年来,山西省地热能开发利用初具规模,积累了一定的开发利用经验,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推进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支撑山西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区的重要任务。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山西省地热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
 
  (此文主动公开)
 
山西省地热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地热能是一种绿色低碳、可持续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环保、稳定可靠的特点。近年来,山西省地热能开发利用初具规模,积累了一定的开发利用经验,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推进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是缓解当前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做好能耗双控与保障居民供暖(制冷)需求矛盾的重要举措,是支撑山西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区的重要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十四五”能源革命及现代能源体系建设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地热资源赋存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山西省地热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总结全省地热能资源禀赋特征、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资源特征、用能需求,提出“十四五”时期山西省地热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产业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指导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实施方案实施周期为2023-2025年,展望到2035年。实施方案范围为山西省行政辖区内浅层及中深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地热能资源禀赋特征
 
  山西位处华北板块中部,以吕梁山-太行山中生代板内造山带为主体,地质构造及地下水分布等因素使其成为我国地热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按地热地质条件及其赋存形式,地热资源整体呈现资源丰富、分布广、开发程度低、利用潜力大的特征。
 
  (一)浅层地热能
 
  浅层地热能是地表至地下200米深度范围内,储存于水体、土体、岩石中,温度低于25℃,可采用地源热泵等技术提取的地热能。山西省浅层地热能资源丰富,估算年均可开采资源总量约1.28亿吨标准煤,占全国可采总量的18.28%。预期可制冷面积12.27亿平方米、供暖面积6.67亿平方米。其中,太原、忻州、晋中、大同、运城、朔州、长治和临汾8个市适合地源热泵的适宜区、较适宜区面积约为4464平方公里,可供建筑供暖(制冷)面积约6.7亿平方米。
 
表1-1  浅层地热能潜力评价表
 

     (二)中深层地热能
 
  中深层地热能埋深大于200米,按照热储温度,可以划分为中低温(低于150℃)地热能和高温(高于150℃)地热能。山西省中深层地热能资源分布广泛,涉及8市24个县区,经前期勘查,全省已圈定地热田57处,总面积约5.59万平方公里。回灌条件下可开采资源总热量相当于每年1.35亿吨标准煤,占全国可采总量的7.25%。
 
  全省中深层地热能资源可分为沉积盆地型和隆起山地型两种类型。省内隆起山地型地热资源多为低温地热资源,目前尚不具备规模开发价值。本实施方案将中深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重点放在沉积盆地型地热资源。
 
  沉积盆地型地热资源主要分布于汾渭地堑系中的五大断陷盆地,由北向南依次为大同、忻定、太原-晋中、临汾和运城盆地。大同盆地地热资源分布在大同市和朔州市部分地区,现有地热井主要集中在大同市天镇县、阳高县和朔州市怀仁市、应县。忻定盆地地热资源分布在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等地区,现有地热井主要集中在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和定襄县。太原-晋中盆地地热资源分布在太原市和晋中市部分地区,现有地热井主要集中在太原市小店区和晋中市榆次区。临汾-运城盆地地热资源分布在临汾市和运城市部分地区,现有地热井主要集中在临汾市洪洞县、尧都区、襄汾县、曲沃县等地区,运城市盐湖区、新绛县、稷山县、临猗县等地区。
 
  总体看,大同、忻州、太原、临汾和运城市地热资源丰富、人口集中,资源供给与需求高度吻合,开发利用潜力较大。回灌条件下地热流体年可采热量1.651×109吉焦,折合5635.92万吨标准煤,预期地热可供暖面积39.3亿平方米。据统计,当前全省地热资源年开发利用热量为3.03×106吉焦,占地热流体年可采热量的比重仅为0.184%,未来地热资源可开发利用潜力较大。
 
表1-2 各主要热储类型地热资源储量(回灌条件下)
 
  
       同时,山西是我国中东部地区少数具有高温地热资源的省份之一。2020年,实施完成的“阳高县-天镇县一带干热岩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项目,探获高温高压地热流体最大涌水量231m3/h,井口温度最高160.2℃、压力1.12兆帕。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设立“大同盆地重点地区深部高温地热资源(干热岩)详查”专项,再次探获高温地热流体,DR1井施工深度为1759米,井口温度140℃,出水量为90m³/h,具备赋存深部高温地热资源的巨大潜力。
 
  二、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地热井共457眼,已开发利用276眼,每年实际开采地热水量1823万立方米。从各市分布看,运城127眼,分布最多;晋城和长治最少,分别仅有1眼。从主要用途看,用于温泉洗浴的最多,占比34.43%;其次为地热供暖和农田灌溉,占比27.17%、25%;用于工业生产的最少,占比仅为1.81%。
 
图1-1  地热井分布情况(单位:眼)
 
  
       截至2020年底,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约1350万平方米,其中,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约450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运城、太原等地区;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面积约900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太原、临汾、晋中、忻州等地区。地热发电方面,大同建成山西高温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科研示范基地和试验电站。地热特色综合利用方面,忻州、朔州等地区初步形成温泉康养旅游、工业利用等多元产业发展方式。
 
图1-2 地热能资源主要用途
 

 
  三、地热产业发展现状
 
  产业政策环境逐渐向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有序推进地热能发展。山西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开发布局。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明确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可享受居民电价,优先在热电联产覆盖不到的区域或具备条件的公共绿色建筑中推广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有序推进新建建筑地热能分布式供热,逐步提升地热能在建筑供热中的应用比例,加快推动地热能供热系统与城市热网融合。这些政策将进一步推动山西省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多点开花。全省已成功实施一批地热开发利用示范项目。运城市空港南区东方华城小区采用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系统)进行供暖(制冷),总面积30万平方米,通过分户机组智能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全年运营成本11元/平方米。太原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三研究所采用“取热不耗水、同层回灌”技术开发中深层地热能,实现供暖面积65万平方米,并通过智能监控设备实现换热站无人值守、全自动化调控。转型综改示范区能源岛采用中深层水热、中深层埋管取热和超长重力热管等多种取热技术,通过智慧供热平台,实现“地热+”综合能源供热示范,供热(制冷)面积106万平方米。天镇县采用“小功率、多机组”方式建设高温地热能科研试验示范电站,装机容量580千瓦,已于2021年成功试发电。
 
  科研创新工作逐步展开。依托省内优势科研院校、地热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了浅层与中深层地热取热、地热能梯级利用、地热尾水回灌、地源热泵分户智慧供能、太阳能跨季节浅层土壤蓄热、高效螺旋套管换热等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技术体系。2019年,山西省地质勘查局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联合共建地热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省级重点实验室,为推动和支撑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开发利用市场主体不断增多。资源勘查开发形成以山西省地质勘查局等地质勘查单位及下属企业为主,包括勘查评价、地热井施工、质量把控等统一的技术管理团队。开发利用主体以省属能源企业、地质勘察企业和传统油气、供热等企业为主,其中,部分省属能源企业积极推进由传统煤炭产业向地热等新能源产业转型跨越发展,正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布局;一些传统油气、供热等企业具有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技术管理优势,进入地热行业较早,在前瞻技术应用、开发模式创新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地热资源开发模式
 
  “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地热能产业在市场需求推动下得到较快发展,以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起步较早的综改示范区、忻州市、运城市等为主,逐步形成“综改模式”“运城模式”“忻州模式”等本土开发模式,为全省地热能开发利用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综改模式: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引入技术先进、经验丰富、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按照“整体规划、统一开发、集中运营”的原则,开展“以地热能为主、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工作。2015年以来,通过燃煤锅炉替代和新建建筑配套方式,已实现地热能清洁取暖面积约600万平方米,年节约标准煤约13.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6.8万吨。
 
  运城模式:依托丰富的浅层地热资源和冷热需求均衡特点,通过企业与政府、开发商采用PPP等方式,或业主单位自主出资建设等方式,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地源热泵”改造示范工程,形成地源热泵系统研发、设计、生产、应用和运维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体系。截至目前,已实现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约300万平方米。
 
  忻州模式:推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全域文旅康养一体化融合发展,形成奇村、顿村、合索、凤凰山、大营“五大温泉”康养旅游产业集群,打造了华北地区著名的温泉疗养胜地,目前已吸纳投资主体50余家,年产值约10亿元。
 
  第二节  发展形势
 
  一、发展机遇
 
  双碳目标驱动地热能发展呈现新速度。地热能具有资源量大、能源利用效率高、节能减排效果好等诸多优点,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具有独特优势。山西抓住实现碳达峰的窗口期,在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基础上,加快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着力推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清洁能源优化组合,采用地热能取代传统化石能源进行建筑供暖(制冷),实现对化石能源的加速替代,将为化石能源富集省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贡献山西经验。
 
  国家宏观政策为地热能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指出要深化地热资源勘查工作,稳妥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鼓励地方建设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等,为今后地热发展指明了方向。地热资源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为山西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地热开发布局,规范地热开采秩序,突破地热发展瓶颈,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寄予地热能发展新期望。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亟需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山西地热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大、应用场景多,推动地热能规模化、产业化开发利用,积极拓展地热能开发利用应用场景和市场模式,提高地热能在清洁取暖中的占比,对山西省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发展意义重大,将加快促进由传统能源大省向新型综合能源大省转型。
 
  二、面临挑战
 
  资源勘查程度不足以支撑地热能产业规模发展。地热资源勘查起步较晚,缺少对全省地热资源详细评估。省地质调查院于2015年完成的《山西省地热资源现状调查评价与区划》和《山西省主要城市浅层地热能开发区1:5万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地质调查工作比例尺均为1:5万,仅达到《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 11615-2010)中规定的调查阶段要求,初步掌握中深层地热能资源分布,但对资源富集规律和富集区带还不明晰,距开采阶段的控制程度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不足以保障地热能产业健康发展。北京、天津、河北和内蒙古等省(市、区)先后出台《北京地热资源管理办法》《天津市地热资源管理规定》《河北省地热资源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热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地热资源属性、勘探开采程序、开发利用原则等内容。2022年8月,山西省出台《关于全面推动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主要任务、政策支持、重点环节、保障措施等方面推动山西省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但地热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还未出台,水资源与地热资源、取水与取热的边界和标准还不够明确,地热矿业权出让登记出现断层,开发利用管理待进一步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动态监测机制相对滞后。
 
  激励政策不完善不足以促进地热能产业快速发展。地热能开发利用具有公益性特征,企业一次性投资较大,资金回收周期较长。北京、河南、陕西、山东、天津、河北等省市在鼓励地热能开发利用方面均出台财政、价格、金融、税收等一系列支持政策,营造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政策环境。山西省尚未针对地热能开发利用出台相应鼓励支持、优惠激励等政策,造成地热开发利用企业的积极性不足。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产业布局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安排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有序开发、清洁高效的原则,以调整能源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以优质资源区域为重点,以核心技术突破为支撑,以关键示范项目为引领,规范和简化管理流程,完善配套政策举措,健全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拓展应用场景和市场模式,提升地热能利用规模和效益,营造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统筹地热资源规划布局,把地热能开发利用与转型升级、文旅康养、乡村振兴、民生事业等有效结合,促进地热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地热能开发利用,实现地热能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区域资源潜力、用能需求和环境容量,确定地热能开发利用方式和规模,丰富应用场景,加强地热能与太阳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互补综合利用,构建“地热+”多能互补低碳能源供应新格局。
 
  坚持有序开发、节水环保。坚持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用好完全等量同质同层回灌、无干扰井下换热等技术,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土壤、岩层和水体的干扰,确保地热能清洁开发和永续利用。建立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政策体系,规范管理流程和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政策服务环境。
 
  坚持清洁高效、示范引领。聚焦碳达峰目标,推动实现具备资源条件的地区增量供暖(制冷)需求主要依靠地热能。加快研发创新和新技术应用,大力推进公共建筑地热能应用试点。出台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财政、金融等政策,推动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开发利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十四五”发展目标
 
  地热能开发利用规模持续扩大。到“十四五”末,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较“十三五”末增加50%以上,达到200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650万平方米;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面积达到1350万平方米;力争建成地热发电装机2万千瓦;初步建成阳高-天镇高温地热能分级利用(发电、城乡供暖、生态农业、医疗康养等)综合示范基地;地热能在新建公共建筑用能比例大幅提升。
 
  地热能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以及示范工程建设的财政、金融等政策,加快形成适合山西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支持性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完善规范的开发利用管理流程;健全地热开发利用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地热能开发利用信息监测系统。
 
  地热能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加强优强企业引进与培育壮大本土企业相结合,构建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联盟。地热全产业链逐步完善,实现地热勘探和开发等上游产业、地热装备制造和多元利用等中游产业、地热监测和运维服务等下游产业全面发展。
 
  地热能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加快砂岩热储经济回灌、高效井下换热等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应用;建设支撑地热能产业发展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产业示范基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培养一批地热高水平科技人才及科研团队;形成适用于山西地热资源特点的地热能勘探开发利用标准规范。
 
表2-1 山西省地热能产业发展目标
 
 
  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构建起成熟的地热能产业自主发展体系,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及地热发电装机容量比2025年翻一番以上;建成若干地热能综合利用基地、地热小镇,进入地热能产业强省行列。高温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形成具有国际水准的地热领域科研团队和创新成果,成为全国重要的地热装备研发制造基地。培育形成一批满足地热能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技术先进、管理优质、国际竞争力强的地热领军企业。
 
  第四节  产业布局
 
  “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布局,推动地热能产业发展形成“一核引领、两极延伸、多点支撑”的产业布局,实现地热能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
 
  一核引领。充分发挥太原地热资源优势,抓住综改示范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太原榆次太谷城市核等建设契机,以地热能供暖(制冷)为核心,以研发创新和技术应用为引领,以潇河产业园区、唐槐产业园区、武宿保税区、大盂产业新城等重点地区为依托,创新地热政策体系,建设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生态,培育综改示范区中深层地热能资源勘探开发-装备制造-监测运维一体化产业链,将太原市建设成为规模应用、多能互补、智慧供热能源低碳转型引领区,打造国内一流的地热能产业科技创新和生产制造基地,树立地热清洁取暖标杆示范,为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提供太原方案。
 
  两极延伸。以晋北和晋南为两极,聚焦地热能高效、科学和综合应用,规范地热能市场秩序,探索山西特色地热能开发利用整体解决方案。晋北以大同、朔州和忻州3市资源富集地区为重点,突出科研示范试验定位,构建中高温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装备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模式,打造国家级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大同依托天镇县、阳高县、云州区、浑源县等重点区域,推动深部高温地热资源详查,加强地热水质与发电工艺的适应性研究,为大规模开发利用高温地热资源探索路径;以地热资源梯级开发利用为方向,努力打造集地热发电、供暖、养殖、疗养、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示范基地。朔州依托怀仁、应县等重点区域,推动城中村、城边村地热能供暖替代,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地热能应用,将地热资源特性与产业格局高度融合,为产业园区清洁替代提供代表性解决方案。忻州依托忻府区奇村、顿村、合索、定襄凤凰山、原平大营等温泉资源,打造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集中连片综合利用示范区、特色温泉小镇和地热供暖等试点示范,形成集温泉康养、温泉旅游、地热供暖、地热发电、地热农业等综合利用发展格局,打造全国知名的特色文化旅游康养目的地。晋南以临汾和运城两市为重点,推进中深层地热能清洁取暖规模应用,全面提升浅层地热能在绿色建筑中应用比例,打造地热特色示范小镇,在优化产业链发展布局与环境保护的基础上,整合创新资源和要素,培育新的市场开发主体及产业链增长极。临汾以市区、曲沃县、洪洞县、襄汾县等重点区域为依托,推进“地热+工业余热”多能互补、“地热+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地热资源功能全面化、利用多样化、效益最大化,形成地热能产业共用共享、同利同惠的新格局。运城以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港经济开发区、河津市黄河滩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闻喜县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为依托,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同时,加大古近系砂岩经济热储回灌技术研发投入,推动中深层地热能规模化利用;培育壮大地热勘查、开发利用、装备制造、运维服务等地热能产业领军企业。
 
  多点支撑。在“一核两极”以外的其他市(地区),结合地热资源条件,以“供暖、制冷、发电、温泉康养、农业种养殖、工业利用”六大地热能产业集群为核心,以示范项目为载体,以打造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突破,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为全省地热能产业特色多元化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
 
  一、组织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
 
  在前期勘探、生产、科研及地热地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聚焦优质地热资源区,按照“新区勘探与滚动勘探相结合”的原则,以“大同盆地重点地区深部高温地热资源详查专项”为示范,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
 
  积极开展中深层、高温地热能调查评价。在大同盆地(天镇-阳高)、太原-晋中盆地(中心区域)、忻定盆地(忻府-原平-定襄)、临汾盆地(重点区域)、运城盆地(峨眉台地),继续开展中深层、高温地热能调查评价,滚动提交可供产业化利用的地热田。
 
  持续完善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对忻州、朔州、大同、晋中、太原、临汾、运城和长治等8市中心集镇、重点村庄及其周边浅层地热能地热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开展调查评价,划定适宜利用区,查明浅层地热能资源数量、质量及分布规律。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展地热资源勘查。在适宜地区规范有序投放地热探矿权,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地热地质勘查领域,逐步建立和壮大探矿权市场,不断提高地热矿产资源对绿色低碳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加快编制地热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
 
  根据地热资源赋存、地质构造条件,结合地下水资源管控、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综合分析既有地热资源开发项目状况,将地热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纳入《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坚持“以灌定采、以热定采、灌采均衡、水热均衡”的原则,按照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的思路,编制《山西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划定地热资源重点勘查区,并结合地下水超采情况、地热资源可采资源量等条件,划定地热资源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科学安排地热资源勘查布局与时序。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先行开展本地区地热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节  加强示范引领,实现规模开发
 
  一、大力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
 
  大力开展中深层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根据资源情况和市场需求,在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基础上,在大同、忻州、太原、临汾和运城五大盆地采用梯级利用方式大力开展中深层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重点选择在综改示范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大同、临汾、忻州等地区的大型公共建筑、集中连片居民小区开展地热能供暖,并在砂岩热储回灌成功的基础上,稳妥开展运城地区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鼓励采取地热区块整体开发方式,推动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集中规划、统一开发。因地制宜选择“取热不耗水、完全同层回灌”或“密封式、井下换热”技术,创建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环境友好、效果显著的地热能应用试点项目。
 
  稳步提高集中供暖地热能占比。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以及城市规划控制区新建居民小区、景区,具备条件的优先利用地热能集中供暖。城市建成区实施更新改造,支持利用中深层地热能替代天然气、煤炭供暖,逐步提高集中供暖中地热能占比。对具备地热能规模利用条件的城镇,限期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0万千瓦以下热电联产机组,推动城镇集中供暖减煤降碳。在人口规模较大、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乡村地区,建设以地热能为主的乡村能源站,实现地热资源集约开发和高效运营管理。
 
  积极推动“地热能+”多能互补利用。加强地热能与太阳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互补综合利用,鼓励具备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采用“地热能+”多能互补的形式解决供暖(制冷)需求。
 

       二、全面推进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
 
  全面推进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围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在运城、临汾、忻州、大同、太原、朔州、晋中、长治等浅层地热资源丰富、应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按照“一个连片地区、一个产业园区、一个特色村镇、一个重大单体项目”发展思路,全面推进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
 
  稳步提高浅层地热能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重点支持浅层地热能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医院、学校、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供暖(制冷)需求中的应用,力争符合条件的建筑全面覆盖。在确保100%回灌的前提下稳妥推广地下水源热泵,在满足土壤冷热平衡及不影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情况下,推广浅层土壤源热泵技术。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采用地源热泵替代燃煤、燃油、燃气锅炉,提高浅层地热能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
 
  鼓励推进浅层地热能多场景应用。鼓励太原、运城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再生水源热泵供暖(制冷)。在运城、临汾、朔州等农村地区试点推广分布式地热供暖。在太原、大同、朔州、临汾等煤层气(油气)、煤炭等主要矿产区试点建设煤田地热利用示范项目,利用矿井水、矿井风源热泵系统,通过“地热能+”其它可再生能源,降低矿区碳排放,促进能源产品多元化。鼓励其它矿山采用煤热协同开采技术、热泵技术(与岩土体、矿坑水、排污水等进行热交换),逐步摆脱供暖制冷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三、有序推动高温地热能发电示范
 
  突出科研示范试验定位,依托大同盆地重点地区深部高温地热资源详查专项成果,运用“小功率、多机组”等有效方式,加强地热水质与发电工艺的适应性研究,攻关地热能发电关键技术和成套装备,为大规模开发利用高温地热资源探索路径。力争到2025年,建成大同天镇2万千瓦高温地热能发电工程,同时,打造地热发电尾水供暖示范工程,探索地热能发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
 
  四、科学布局地热能多元化利用特色产业
 
  大力发展地热康养旅游。依托忻府区奇村、顿村、定襄凤凰山、原平大营等地区丰富优质的温泉资源,打造“地热+康养旅游”特色小镇,培育一批集健康疗养、温泉医疗、温泉养生度假和运动休闲于一体的温泉医疗产业,推动地热康养旅游产业提质增效。
 
  积极发展地热特色农业。将地热资源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发展绿色环保的特色农业,建成温室、灌溉、养殖、孵化等各个环节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现代化生产模式。在大同、忻州、临汾等地,开展反季节种植养殖梯级利用项目建设,发展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推动形成新能源富民产业。
 
  探索发展地热工业利用。充分发挥地热能在果蔬、木材、纸张等物料干燥和处理加工方面的工业利用价值,在忻州、晋中、朔州等蔬菜、陶瓷、农牧业基地布局脱水蔬菜加工、余热工业烘干、微藻养殖、大棚种植等产业,探索地热工业利用等多元化发展手段和路径,打造地热工业利用产业特色示范园区。
 

       五、加快建设晋北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以晋北大同、朔州、忻州地热能资源条件优越地区为重点,发挥资源优势和融入京津冀的区位优势,结合晋北高质量城镇圈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发展战略,选取温度高、具备综合开发利用条件的地热田,加快开展示范项目建设,建成集地热能发电、制冷、干燥、温室种养、浴疗、温泉休闲、养老等多种利用方式组合的梯级利用模式和产业聚集区,积极探索“温泉疗养”和“旅游经济”等多元化地热资源综合梯级利用模式,以点带面快速推动地热能多产业、集群化、高质量开发利用,争创国家级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支撑的绿色产业体系提供示范。
 

       第三节  加强主体培育,健全产业链条
 
  一、大力培育地热领军企业
 
  打造重点领域龙头企业。聚焦先进地热装备制造、高温地热资源发电、地热多能互补等重点领域,积极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领军企业,持续提升地热行业发展技术优势和效益优势。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加快纵向延伸、横向联合、跨越发展,打造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地热龙头企业。
 
  提升企业科研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三级重大专项课题和各类省级专项资金,在研发平台建设、重大技术攻关应用、高端人才引进培育、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服务。鼓励地热龙头企业提高经营水平,融入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形成在全国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能力。
 
  二、促进地热产业市场主体倍增
 
  加快扩大地热企业规模。鼓励龙头企业增资扩产,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企业达产达效,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实施地热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完善激励措施,促进地热领域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促进地热产业市场主体倍增。支持打造地热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在资本、品牌和产供销体系方面优势,开放共享资源和能力,推动形成“龙头企业+孵化”共生共赢生态。落实减税降费举措,促进地热产业市场主体倍增。
 
  三、实施全产业链培育工程
 
  加快培育地热产业链“链主”。发挥优质企业重要作用,整合创新资源和要素,培养具有主导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鼓励省内外传统能源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城市供暖企业与地热能利用骨干企业合作,构建地热能勘查、设计、生产、施工、运行、监测全产业链,增强地热产业本地化、全周期保障能力。
 
  开展建链强链补链行动。加大地热企业装备升级和技术改造力度,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国内一流企业。在提升现有产业链中锻造长板、补齐短板,在建链补链强链中增强地热能产业发展动能。
 
  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推动地热能产业集群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地热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持续推进地热能产业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改造,支持远程控制、智慧调峰、网上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地热能利用的便利度、满意度。
 
  第四节  加强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
 
  一、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构建地热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联合,引进国内一流科研创新团队,突破制约地热能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构建结构合理、先进管用、开放兼容、自主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地热技术创新体系,支撑地热能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加大地热关键技术攻关。针对运城砂岩热储经济回灌等难题,在成井工艺、堵塞机理、装备研发方面取得突破,推动运城砂岩热储开发先行示范。以晋北中深层地热能科研示范应用为重点,在高温钻井、防腐阻垢、发电关键技术及关键装备国产化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开展高效钻井技术研究,提高地热钻井效率,降低地热钻井成本。开展中深层地热供暖技术创新。
 

       二、加快地热标准制定推广
 
  对照分析已有国家及行业标准的适用性,按照山西省地热能产业管理需求与发展定位,研究制定地热能开发利用标准体系,提升地热能产业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分步制定地热能调查评价、分级利用、高效取热、尾水回灌、地质环境监测等技术规范和不同场景应用标准,发布《山西省地热能分级分类利用指南》。加强标准宣贯,指导更多市场主体了解、运用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改进专用装备,共同推动地热能产业发展。
 
  三、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围绕地热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等研究方向,加快布局建设地热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建立地热能研究与推广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地热开发利用工程转化与技术转移能力。建立创新型地热能产业示范基地,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示范效应的资源高效开发与循环利用集成技术模式。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加快建立地热人才培养体系,为地热能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通过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科研攻关、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专业素质。围绕山西省地热能产业发展需求,依托地热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产业示范基地,培养和引进带动全省地热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地热科研团队。
 
第四章  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第一节  投资规模估算
 
  为实现地热能产业发展目标,预计新增投资35亿元。其中地热资源勘查投资约15亿元,地热供暖制冷、发电建设投资约15亿元,地热能多元化利用特色产业投资约5亿元。
 
  一、地热资源勘查投资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2021年7月颁布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1)》测算,预计地热资源勘查投资约15亿元。其中:忻州、朔州、大同、晋中、太原、临汾、运城和长治等8市中心集镇、重点村庄及其周边规划区浅层地热能资源勘查投资约2亿元。太原、临汾、大同、运城和朔州市中深层地热资源勘探,滚动提交可供产业化利用的重点地热田,勘探投资约8亿元。以大同盆地(天镇-阳高)、忻定盆地(忻府-原平-定襄)为主的高温地热发电选区选带等相关科研投入,投资约5亿元。
 
  二、地热供暖制冷、发电建设投资
 
  地热发电投资按照2万元/千瓦,中深层地热能供暖按每平方米投资150元,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按每平方米200元计算,预计总投入约15亿元,其中:地热发电项目建设投资约4亿元,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项目建设投资约6.75亿元,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建设投资约4亿元。
 
  三、地热能多元化利用特色产业投资
 
  大力推进地热能多元化开发利用,涉及地热康养旅游、地热特色农业及地热工业利用等,预计投资约5亿元。其中:地热康养旅游产业投资约3亿元,地热特色农业产业投资约1亿元,发展地热工业利用产业投资约1亿元。
 
  第二节  环境效益分析
 
  地热资源具有绿色环保可持续的特点,地热能在利用过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可显著减少各类化石能源消耗,同时降低化石燃料开采过程中的生态破坏。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对于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重大民生工程具有重要意义,符合我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发展要求。
 
  2025年,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和发电年利用量折合52.4万吨标准煤,其中供暖制冷面积2000万平方米,折合52万吨标准煤;地热发电2万千瓦,折合4400吨标准煤。届时,地热能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3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261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313吨,减少烟尘排放约52吨,环境效益显著。
 
  第三节  社会效益分析
 
  目前,全省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仍处于初步阶段,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2023-2025年,将加大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地热能产业发展,逐步实现地热能供暖(制冷)规模化、商业化、产业化应用,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预计地热能产业带动相关领域投资54亿元,提供年就业机会约3000个。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地热井钻井施工、换热站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地面扬尘。应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的要求,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应在边界设2.5m以上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围挡;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渣运土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等。
 
  第二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噪声污染源为钻井、施工机械以及施工运输车辆等,受噪声影响较大的为附近居民区,为减少施工噪声影响,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场地。包括:换热站和管网施工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06:00-22:00),在施工技术上和安全规程上要求连续施工的,应采取相应的隔音措施;降低噪声源声压级;在施工过程中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养护。
 
  供热运行期间,主要噪声源是换热站中的各种水泵、热泵,设计要求水泵及热泵声压值≤70dB。循环水泵选用高效低噪音泵,泵进出口加减震型波纹补偿器,泵下采用减震支座,进一步降低振动和噪声。同时换热站墙体采取降噪措施,可大幅减小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措施实施后热力站周围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 I 类标准,噪声值昼间不大于55dB,夜间不大于 45dB。
 
  第三节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主要采用“取热不耗水、等量同层回灌”技术,地热尾水100%同层回灌,不会引发生态敏感问题,对区域地下水资源基本无影响。未进行完全回灌的地热项目应采取相应措施。一是加强尾水无害化处理。对地热尾水进行有效处理,达标再利用或排放,确保尾水排放不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产生影响。二是有效降低尾水热污染。地热直接利用后的尾水温度较高会使局部地区的空气和水体温度升高,高温排放后会对周围农作物、水生生物及地下管道有害生物繁殖等造成影响,要有效降低尾水温度后排放,确保周围生态环境稳定。三是加强动态监测评价。未回灌地热项目,经过长期开采,开采量超过补给量时会产生水压下降,引起黏性土和含水砂层压密,从而导致地面沉降。开发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开采指标要求,对水量、水位、水温、水质进行定期和动态监测,确保地下水及时补给,防止地面沉降。
 
  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钻井作业、测试排水、运行维护作业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主要防治措施包括:地热钻井作业采用钻井废液不落地设备处理;测试排水和运行维护作业产生的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利用周围现有净化设施处理等。
 
  第四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钻井过程中排出的钻屑、生活垃圾等。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应及时送至规定的地点处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等。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能源、统计、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细化推进措施,优化审批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地市切实履行属地职责,把推动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抓手,注重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分析,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有序推进、抓出成效。
 
  明确责任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负责地热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指导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用能价格相关工作;省能源局负责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管理和运行监测,建立项目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将地热能开发利用纳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矿产资源等相关规划,负责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和矿业权出让、登记,负责地热项目用地保障,负责在土地出让和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中告知地热能开发利用条件,并将地热能开发利用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省水利厅负责将地热能开发利用纳入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取用水管理,以及地下水抽取和回灌情况的监管,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负责取水许可审批;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指导市、县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水质监测监督;省住建厅负责将地热能供暖纳入绿色建筑应用发展规划,指导地热供暖(制冷)建筑应用;省财政厅负责地热能开发利用资金支持和保障工作,并会同省税务局落实相关税费支持、减免政策;省统计局负责将企业地热能开发利用情况纳入全省能源统计体系;各审批部门负责将地热能应用纳入项目评估和审查范围;项目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时,要根据资源条件将地热能应用列入节能篇章。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加强要素保障。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加强要素保障,有序推进地热矿业权分类出让,规范实施项目备案、取水和采矿许可。对地热能勘查开采用地、用林给予优先保障,不损毁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后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重点地热能利用项目,在空间规划、用地指标上优先安排。将地热能供暖制冷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市政工程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价格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取热不耗水”的地热能项目,优先审批取水许可。积极争取中央地热资源勘查专项资金支持,保障重点工程的落地实施。
 
  加大财税支持。落实地热能开发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财税、价格、金融政策。对地热能供暖制冷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地热领域落实国家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政策,适时提出修订法规建议或完善相关政策,对节约集约高效用水,综合利用废水污水等情形,适当调低资源税或水资源税实用税额。研究建立地热能发电价格机制。
 
  完善惠企政策。大幅降低地热矿业权出让基准价标准,对地热能供暖制冷系统运行用电,继续参照居民用电价格给予优惠。鼓励符合条件的独立工矿区、城市建成区以地热能替代天然气、煤炭等化石能源供暖项目,根据国家规定开展自愿减排核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鼓励各市、县(市、区)政府根据财政支付能力、清洁能源需求,出台地热能利用具体奖补和优惠政策,对于新建地热项目或地热替代既有供暖项目,给予一定比例投资补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进过程中,借鉴各地煤改气、煤改电投资补贴金额,对地热替代散煤工程给予投资补贴。
 
  加大创新激励。加大地热产业研发投入力度,加强资源勘查与评价、砂岩热储经济回灌、高效取热换热、地热装备制造等研发领域的科技创新激励,对取得重大突破的单位和发挥领军作用的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形成具有特色的地热能开发利用技术体系和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链条。
 
  第三节  加强监督考核
 
  健全监管体系。建设覆盖全省的地热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和数据库,并接入国家地热能信息管理平台。加快建立在线计量和动态监测体系,实现立体监测、全面覆盖、智能管理、快速响应、决策支持、便捷服务。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计量设施的监督管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融合技术,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地热开采量的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等动态变化,对开发过程动态调整。
 
  加强考核评估。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做好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照有利于地热能产业发展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动态调整。组织各市(地区)制定年度开发方案,加强统筹协调,衔接好地热开发利用与电网、热网的接入,保障实施方案有效落实。
 
  强化跟踪管理。强化项目质量跟踪管理,保证项目施工和成果质量。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勘查开采地热资源行为。
 
  第四节  营造市场环境
 
  培育规范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市场,规范市场秩序,为地热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良好的环境。
 
  创新商业模式。支持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
 
  完善产业链条。建立覆盖地热勘探和开发、地热装备制造和多元利用、地热监测和运维服务、多能互补等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地热发展新格局。
 
  第五节  加强宣传引导
 
  借助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和2023年第七届世界地热大会契机,充分利用行业内相关平台宣传推广地热示范项目,通过现场参观体验等方式,加强行业内地热开发利用的沟通交流,凝聚地热能产业发展共识。
 
  通过社会媒体广泛宣传地热示范项目以及科技创新成果,大力推广地热能应用,提升社会认知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原标题: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地热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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