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山西省将大力推行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具体内容包括提升城市绿色低碳建设水平、推进基础设施低碳运行、建设绿色低碳社区、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绿色低碳建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发展绿色低碳农房、促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低碳化、推动乡村用能低碳化等12项任务。
在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方面,《方案》提出,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合理确定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提高生活污水设施处理效率。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到 2030 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 30%。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处置,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30 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5%左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55%。
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合理确定排放标准,因地制宜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规范设施运行管理,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加快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5 年,镇区常住人口 2000 人以上的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积极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四分法”,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源头减量。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突出以城带乡,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体系,推动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到 2025 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 98%。
在农村能源方面,加快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对保障农村地区能源安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
对此,《方案》中也对农村用能提出了低碳化要求,持续开展农村地区“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因地制宜选择技术路径,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设计”的理念,继续扩大乡村清洁取暖覆盖面。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推广高能效的家电、智能家电,引导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向电气化发展。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中的应用,大力推进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鼓励使用太阳能灶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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