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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焦化同时被点名!超低排放限值再更新

2023-06-20 09:06:57来源:环保在线 编辑:Leven 关键词:超低排放改造VOCs治理阅读量:41388

导读:继煤电机组之后,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被提上日程没什么值得意外,水泥行业已经率先被“关照”,焦化行业显然也是“重灾区”。近日,生态环境部就《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意。
  水泥和焦化行业最近成为了新的话题点,原因就在于生态环境部就《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意,截至6月28日。
 
  先说水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目标:到2025年底前,50%左右的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全国力争8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指标针对所有生产环节——破碎、粉磨、配料、熟 料煅烧、烘干、协同处置等,以及原料、燃料和产品储存运输。
 
  排放限值如下:

  烟气颗粒物不高于100mg/m³、二氧化硫不高于35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³ ;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脱硝氨水消耗量小于 3.5kg/t熟料;吨熟料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不高于0.85吨,一系列要求给水泥行业“上眼药”了。
 
  再说焦化,征求意见稿提出的目标: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力争8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
 
  排放限值如下:

  废气颗粒物不高于10mg/m³、二氧化硫不高于30mg/m³、氮氧化物不高于150mg/m³、非甲烷总烃不高于100mg/m³、氨排放浓度不高于8mg/m³;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非甲烷总烃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100mg/m³;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
 
  继煤电机组之后,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被提上日程没什么值得意外,早前我们也说过,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陶瓷、电解铝和碳素七大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市场值得关注。目前,水泥行业已经率先被“关照”。
 
  四川,加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工作,水泥“当仁不让”;浙江,印发水泥工业高质量发展暨碳达峰行动计划;广东,2023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点名的也包括水泥;河南、浙江、山东、大连、威海等陆续发布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各地都在行动。
 
  标准这块,中国水泥协会于2022年批准发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自当年7月开始实施。按照其规定,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均为10,二氧化硫为50,氮氧化物100-150,氨8,而排气筒排放限值氯化氢10,氟化氢1,汞及其化合物0.05,铊镉砷及其化合物1,镀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0.5,二噁英及呋喃0.1ng TEQ/m³。
 
  其实不论是水泥还是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路径基本是一样的,不同的是生产环节,以及焦化行业在污染物种类上更多一些。
 
  超低排放改造这块,焦化行业显然也是“重灾区”。除了各地的政策支撑外,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早早就发布了焦化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分三步走——2025年实现碳达峰,2035年力争减碳30%,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方案提出了几项减排路径,包括通过提升工艺装备水平以及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进行节能和能效提升,利用低碳燃料炼焦,逐步推广分布式光伏及清洁能源利用,推进能源原材料替代,以及向氢冶金等方向进行工艺改造,发展CCU(二氧化碳捕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等等。
 
  另外,焦化行业VOCs治理很重要。在《关于印发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中就曾突出了焦化项目VOCs防控措施,本次征求意见稿同样要求,重点针对VOCs加强全过程治理和管控。
 
  距离2030年碳达峰的目标越来越近,非电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紧锣密鼓地开启。水泥和焦化行业站在风口,应更积极地进行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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