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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

2023-08-28 10:28:15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大气污染排放废气治理阅读量:16924

导读: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再次征求《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建议的通知,本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一小时均值)分别为10/35/150mg/m3。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再次征求《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重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于2022年9月向各有关单位征求了河南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3年9月1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科技标准处,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
 
  联 系 人:刘小荧 张志华
 
  联系电话:0371-66309082 15137137005
 
  邮 箱:hi-office@163.com
 
  附件:
 
  1.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文本(二次征求意见稿)
 
  2.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二次征求意见稿)
 
  3.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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