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草拟背景
目前,新区各新建居民小区陆续开始交房装修,装饰装修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但新区装饰装修垃圾处置暂无系统性管理机制,随意排放、违规倾倒等现象时有发生,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同时违规倾倒也将对暂未开发地块造成大量遗留问题。为切实提升装饰装修垃圾监管水平、规范装饰装修垃圾处置、保护生态环境,亟需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草拟过程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装饰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推进新区装饰装修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草拟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从监督管理和实际处置层面布局谋划,强化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分拣-处置的全链条监管,做好装饰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工作,实现装饰装修垃圾规范处置,促进新区装饰装修垃圾处置和城市管理工作协调发展。后续,我局按程序征求了住建交通局、经信局、社会事务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在眉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办法(送审稿)》,《办法(送审稿)》经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现以我局名义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办法(试行)》分总则、工作职责和分工、管理要求、监督管理、附则等五章共十六条,从装饰装修垃圾产生者、收运处置者、监督管理者等不同方面进行了规范。《办法(试行)》规定由我局负责新区全域装饰装修垃圾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做好装饰装修垃圾监督管理工作;产生单位和个人按“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履行相应义务,将垃圾交由合法的收运企业收运处置,主动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收运企业严格依法经营,取得相应城市建筑垃圾收运相应资质,配足车辆设备,满足收运处置需要,做到应收尽收,并建立装饰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台账,做到及时收运、规范分拣、依法处置。《办法(送审稿)》还对装饰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标准进行了明确,确保装饰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原标题:《眉山天府新区装饰装修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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