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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解读

2023-10-17 10:31:47来源:安徽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噪声监测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阅读量:13026

导读:安徽地方标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已经从2022年9月30日开始实施,其适用范围是什么?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确保顺利实施?
  2022年8月31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的《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标准号:DB34/T 4275-2022,2022年9月30日起实施。
 
  一、《技术规范》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随着城市快速发展,人口、交通压力的不断加大,噪声污染逐渐成为亟待解决的城市环境问题。为推进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强化噪声监测能力,并根据噪声的特点,开展更为精准、精密的监测,推动噪声监测向自动化、智能化和网格化为主的监测方向发展,强化噪声监测对精准化环境治理的核心支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均对推动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噪声污染防治和噪声监测的新形势新要求,我省各设区市将迎来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及监测点位布设调整的高峰期。因此,在生态环境部尚未出台全国通行的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的情况下,制定出台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统一安徽省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点位的规划、布设、管理,十分必要、正当其时,既可以强化我省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的规范性和代表性,加强自动监测点位管理,又可以为我省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工作开展以及后期实施声环境功能区考核奠定技术基础。
 
  二、《技术规范》的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答:2021年6月,收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通知后,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牵头成立标准编制组,召开技术规范编制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标准制定工作。2021年7月——2021年12月,标准编制组相继开展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调查、数据统计处理、比对监测和技术研讨等工作。2022年1月,形成《技术规范》的工作组讨论稿,随后结合前期比对监测结果和技术研讨交流情况开展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22年3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向长三角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各市生态环境局和驻市监测中心等单位发函征求意见。2022年4月28日至5月28日通过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6月2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合肥组织召开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技术审查会,工作组根据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作了修改和完善,于2022年7月形成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及其它相关文件,报至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后于2022年8月31日发布。
 
  三、《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技术规范》规定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点位的布设原则、要求、确定程序和点位管理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安徽省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点位的规划、设立和管理。
 
  四、《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技术规范》共7个部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点位布设原则、点位布设要求、点位确定程序与点位管理。其中,点位布设要求和点位确定程序是本规范的核心内容,对点位数量、测点高度、备选点位和拟建点位确定程序均给出了具体技术要求。
 
  五、《技术规范》实施的时间是什么?
 
  答:2022年9月30日。
 
  六、《技术规范》制定后,如何确保顺利实施?
 
  答:由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七、如何获取《技术规范》文本?
 
  答:《技术规范》文本可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下载。
 
  原标题:安徽省《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DB34T 4275-2022)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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