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联合省环科院、省标准化研究院等部门起草的地方标准《低碳村(社区)评价规范》(下称《规范》)发布,并将于12月17日正式实施。这是全省首个低碳村(社区)地方技术性规范,让各村(社区)的低碳建设与评定有了更明确的方向。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党组成员姚丹表示,《规范》为地方基层单元开展低碳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依据,为公众了解低碳知识、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提供有力引导,也为全省其他市县开展低碳村(社区)建设提供实践经验,具备较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规范》对低碳概念做出了明确的界定,重点从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结果等方面明确村(社区)低碳建设评价的内容和准则,包括总体目标、低碳规划、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生活、生态环境、低碳治理7方面的18个基础指标,并设有特色创新项,综合评价和反映村(社区)低碳建设水平。
近年来,嘉兴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下好绿色低碳先手棋,共有4个城市、5个园区入选全省第四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7个镇(街道)、58村(社区)入选全省第三批低(零)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试点;海盐获批全国首个零碳未来城,南湖发布全国首个水果行业“碳标签”……
为持续推进低碳村(社区)建设,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编制《规范》,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座谈交流,对海宁12个镇(街道)、72个村(社区)的相关数据进行整理核算,并结合区域地理、资源、产业等特点分析研究,历时一年多,制定了适合本区域的指标体系、计算方法和评价标准。
“《规范》是嘉兴市低碳村(社区)建设的经验转化,首次提出了村级尺度的低碳评价指标体系,可作为全市乃至全省科学推进低碳村(社区)建设的参考。”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处长陶波说,《规范》的出台将以点带面带动全市低碳村(社区)建设,打造低碳村(社区)建设“嘉兴样板”。
接下来,嘉兴将鼓励各地以创建和评价推动打造更多低碳示范点,全面提升低碳村(社区)建设水平。
来源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潮新闻
作者 | 唐潇伦 钱春明 石佳叶
编辑 | 王雯 杨婷玉
原标题:全省首个!低碳村(社区)建设地方评价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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