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征求意见截止4月1日!
资讯中心


《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征求意见截止4月1日!

2024-03-13 13:26:18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环境修复阅读量:23431

导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度《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3月1日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就《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文件全文见附件)。该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生态环境修复等。办法所称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现对《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附件:1.《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我要评论
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环保在线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环保商城:

    气浮机曝气机COD测定仪TOC分析仪污水提升器带式压滤机格栅除污机污泥泵潜水搅拌机污泥浓缩机污泥搅拌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高压清洗机油烟净化器板框压滤机无轴螺旋输送机气体分析仪烟尘检测仪油雾净化器超声波清洗机泳池水处理设备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hbzhan@vip.qq.com
    • 联系电话0571-87759680
    环保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环保在线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环保在线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环保在线网

    抖音号:hb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环保在线

    公众号:环保在线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环保在线

    快手ID:2537047074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