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密集挂牌:从牡丹江到蚌埠,污水厂经营权批量入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区污水处理经营权转让项目正式发布招标公告。旗下丹江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达20万立方米/日,转让底价不低于20.28亿元。
底价20亿元级别的经营权转让,在行业内并不常见,这一数字一经公布,迅速引发环保水务行业的广泛热议。
放眼全国,一场围绕污水处理厂、供水厂等水务存量资产的特许经营权转让浪潮正在加速蔓延……
湖南、福建、四川、安徽等多省相继推出同类项目。按照项目推进阶段和资产状态,这些案例大致可分为三类:已发布招标计划尚未正式招标的、正在招标进行中的、以及已完成交易的项目。
先看正在招标中的项目。黑龙江牡丹江城区污水处理经营权转让项目于2026年5月25日正式发布招标公告,涉及牡丹江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及污泥处理厂等存量资产,设计规模达20万立方米/日,转让底价不低于20.28亿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是今年截止目前体量最大的一个。
湖南岳阳马壕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则处于招标计划阶段,该项目于2026年5月14日对外发布招标计划,设计总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投资估算为4.62亿元,计划于2026年6月14日正式启动招标。
作为岳阳市中心城区重要的污水处理设施,马壕污水处理厂截至2026年初主要由岳阳市环保水务有限公司运营,此次特许经营权出让意味着运营主体可能发生变更。
再看已完成交易的项目,其中又可细分为两类:一类是已建成投运的存量设施通过TOT模式盘活,另一类是在建项目提前转让经营权。
在已建成存量设施转让方面,福建福清融元污水处理厂40年经营权于2026年1月9日正式挂牌出让,最终以4.98亿元成交,受让方为福清本地国企——福清市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此次转让采用TOT模式,40年期限为目前政策允许的最长特许经营年限,且无需新增建设投入,买方“拎包入住”,属于典型的纯存量资产盘活案例。
几乎同一时间,福建泉州也完成了8宗水务股权及权益的捆绑转让。2026年1月9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将金溪供水60%股权、洛江水务51%股权、洛江马甲供水51%股权、洛江金源供水60%股权、洛江原水51%股权、湄洲湾南岸供水47.25%股权、泉惠供水47.25%股权、龙门滩水资源20%权益份额进行捆绑转让,挂牌价达35,878.87095万元(约3.59亿元)。
该项目成交结果与挂牌公告同日发布,属于定向挂牌或协议转让,受让方为泉州本地国资背景企业,显示出地方水务资产整体盘活的思路。
再看同样处于交易进程中的项目。四川营山经开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及30年特许经营权于2025年12月发布拍卖公告,参考价30,169.88万元(约3.02亿元)。该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模式,一期处理能力0.5万吨/日已建成投运,二期预留1.5万吨/日设备安装空间。与牡丹江、岳阳项目不同,营山项目采用的是拍卖方式而非招标,但目前官方尚未披露成交结果及受让方,即暂无公开确定的接盘主体,项目仍在推进中。
与前几个项目不同,安徽蚌埠的案例提供了一种新的盘活路径。2026年5月27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工业污水处理厂28年经营权转让项目竞价成交。
该厂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设备按1万吨/天安装),转让底价9600万元,最终以9601万元成交,受让方为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方国资),转让方为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局。
与前述项目最大的不同在于,该厂预计2027年7月才建成投运,属于在建项目提前转让经营权,而非已建成存量设施。
同时,该厂处理的是含氟化物、重金属等复杂水质的工业污水,与市政生活污水处理厂形成类型差异。成交价仅比底价高出1万元,显示竞争并不激烈,基本可断定属于典型的本地国企兜底模式。
从县域中小型处理设施到城市主力污水厂,从生活污水到工业废水,从已建成存量到在建工程,不同体量、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水务资产正密集进入交易市场。
02.三大共性:存量为主、TOT主导、国企接盘
将这些案例放在一起观察,不难发现一些惊人的相似之处。
首先,交易标的虽然类型多样,但绝大多数以已建成投运的存量设施为主。无论是牡丹江20万立方米/日的大型污水厂,还是营山2万立方米/日的县域污水处理厂,都已经投入运营多年,具备稳定的处理能力和成熟的运营数据。
这意味着买方接手后无需投入新的建设资金,可以直接进入运营阶段,产生现金流。这与过去常见的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形成鲜明对比——BOT模式中,社会资本需要先投资建设,经过数年建设期后才能进入运营回收期。
而本轮TOT模式下的存量资产转让,买方“拎包入住”,风险更低、回报更确定。值得注意的例外是蚌埠项目,属于在建项目提前转让经营权,实现“建成即运营”的无缝衔接,显示出地方政府盘活资产的节奏正在进一步前置。
其次,运作模式高度统一,以TOT模式为主,普遍设置二三十年甚至四十年的长周期特许经营年限。福清融元污水处理厂经营权期限长达40年,营山项目为30年,蚌埠项目为28年,牡丹江项目虽然未在公告中明确具体年限,但从行业惯例来看同样不会低于25年。
长周期特许经营意味着,政府一次性让渡未来几十年的收费权,换取当下的现金流入;而买方则以一笔前期投入,锁定长达数十年的稳定收益。这种模式在基础设施REITs尚未全面普及的当下,成为地方政府盘活存量资产最直接、最有效的路径之一。
再次,交易体量跨度较大,从近亿元到超20亿元不等。牡丹江项目以20.28亿元起拍,位居本轮案例之首;福清融元项目成交价4.98亿元;岳阳马壕项目投资估算4.62亿元;泉州捆绑转让项目挂牌价约3.59亿元;营山项目参考价约3.02亿元;蚌埠项目成交价9601万元。从近亿到20亿,不同体量对应不同能级的城市和不同规模的处理设施。但共同点是,这些金额都不是小数目,足见地方政府对这一轮存量资产盘活的重视程度,以及回笼资金的迫切性。
最后,也是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接盘方多为本地国企或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福清融元污水处理厂的受让方是福清市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属于福清本地城投平台;蚌埠项目的受让方是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样是地方国资;泉州8宗股权捆绑转让的受让方为泉州本地国资背景企业;营山项目的拍卖公告同样面向具有较强资金实力的主体,本地国企在竞拍中具有天然优势。
这一现象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污水处理行业的国有化程度正在重新上升。
过去十年,PPP模式催生了一大批民营水务企业进入市政污水处理领域,水处理行业一度被视为民营资本的重要阵地。
但本轮存量经营权转让中,绝大部分其实并没有外来的社会资本敢于接盘,民营企业的身影明显减少,主要原因在于:长达30至40年的特许经营期意味着资金占用周期极长,而当前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融资成本高、投资回报率要求高的双重压力,很难与融资成本更低的国企竞争。
03.深层逻辑与行业变局:财政减压、存量时代、格局重塑
这一轮密集转让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深层逻辑?为什么地方政府不约而同地选择在这个时间窗口集中出让“经营权”?答案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理解。
从地方财政的角度看,这是一条快速回笼资金、缓解财政压力的“有效路径”。经过过去二十年的高强度基础设施建设,中国绝大部分城市已经建成了相对完善的污水处理体系。
这些污水厂、管网等基础设施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存量资产,但它们长期沉睡在政府或地方国企的资产负债表上,并没有产生直接的现金流。而通过TOT模式转让特许经营权,政府可以在不失去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一次性收回相当于未来几十年收费权现值的资金。
牡丹江20.28亿元、福清4.98亿元、营山3.02亿元、蚌埠0.96亿元——这些真金白银的注入,对于正在承受土地财政收缩、地方债务压力加大的地方政府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
更重要的是,在规范操作、不虚构评估价值、不附加政府回购承诺的前提下,被认为是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合规路径。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污水处理已经告别“建设为王”的增量时代,全面进入“运营为王”的存量时代。
过去二十年,中国污水处理行业的主旋律是“大干快上”。各地争相建设污水厂,市场关注的核心指标是新开工项目数量、新增处理能力、工程中标金额。但如今,大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超过95%,县级城市也普遍达到80%以上,大规模新建的空间所剩无几。
行业竞争的主战场,正在从“谁建得多”转向“谁运营得好、成本控得住、设备用得久”。
蚌埠项目虽然是在建工程,但经营权转让的同时也锁定了未来的运营主体,同样体现了“运营前置”的思维。
在这样的背景下,拥有成熟运营经验、精细化管理能力和低成本融资渠道的主体,将在特许经营权竞争中占据绝对优势。
而那些过去依靠工程建设和设备销售赚快钱、缺乏运营能力的企业,无论规模多大,都将被这一轮行业洗牌无声淘汰。
从市场格局的角度看,国企正在成为水务存量资产的“接盘人”。本轮密集转让中,本地国企频频出手,并非偶然。
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转让特许经营权时,天然倾向于将资产留在体制内,避免出现“失控”风险。
另一方面,国企在融资端优势明显:更低的贷款利率、更长的贷款期限、更强的股东背景。
对于需要一次性支付数亿元、回报周期长达三四十年的TOT项目,国企的资金匹配能力更强。可以说,在这一轮存量资产盘活中,国企既是政策执行者,也是市场主导者。
然而,经营权转让并非只有利好,其背后的劣势与风险同样不容忽视。
从地方政府角度看,一是未来收益的长期锁定风险——一次性收取转让价款意味着放弃了未来几十年的收费增值空间;二是潜在的“虚增资产”与变相融资风险。若地方政府为获取更高额度融资,刻意高估经营权价值并溢价出让,受让方(尤其是本地国企)再以此为基础向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本质上形成了一种变相的政府信用延伸。这虽然不直接计入隐性债务,却可能将财政风险转移至金融系统,埋下长期隐患。;三是极端情况下的兜底风险——一旦受让方无法履约,政府仍须接管运营,代价可能远超转让价款。
从受让方角度看,回报周期过长带来的成本上涨、标准提高等不确定性,以及存量资产质量不佳导致的隐性维护成本,都是需要审慎评估的风险。尤其是部分早期建设的污水厂,设备老化、工艺落后,为满足未来愈发严格的环保标准,受让方可能被迫投入远超预期的提标改造资金。
当然,经营权转让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完全“甩包袱”。
恰恰相反,政府在转让特许经营权之后,仍然承担着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出水水质是否达标、污水处理费是否按时足额收取、设施设备是否得到良好维护——这些涉及环保和民生的核心问题,最终问责的对象仍然是地方政府。
因此,选择什么样的受让方,比卖出一个什么样的价格更加重要。一个好的受让方,不仅要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更要有过硬的运营能力和长期主义的经营理念。否则,今天的“存量盘活”,可能演变为明天的“烂摊子”。
原标题:多地挂牌转让污水厂经营权 存量运营时代真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