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电企脱硫作弊再“领”5亿罚单
发改委信息显示,根据发改委、环保部1月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脱硫电价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全国所有燃煤发电企业2013年度脱硫店家执行情况进行的检查。检查发现,部分燃煤发电企业存在擅自停运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脱硫设施未能与发电机组同步投运,享受脱硫电价补贴但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
7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部分燃煤发电企业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被严厉处罚》,包括山西阳城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公司、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等10家脱硫“偷懒”的燃煤电企收到罚单,共计5.19亿元,大罚单开向了大唐集团参股子公司阳城,金额高达1.25亿元。
相比上一次环保部开出的“史上大罚单来看”,本次发改委的处罚金额更高,而且前后相隔仅一个月。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电企脱硫问题由来已久,从目前国家相关部委的追缴、处罚力度来看,在脱硫问题的监管上的确有进步。不过他强调,单靠一次次处罚应该是不够的,企业应该进一步对环保数据进行公开,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才能产生效果。
处罚企业拿了补贴不干活
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大气污染,已成为影响公众生活的心肺之患。目前我国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工业端排放。二氧化硫是主要大气污染物之一,火力发电企业则是我国工业二氧化硫废气的主要来源。据估算,电力行业有关排放占比超过四成。为了促进燃煤发电企业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减少污染物排放,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此前联合制定了有关监管办法,要求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为了鼓励电厂减排,发改委使用价格杠杆,希望其可以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安装脱硫装置并投入运行的发电企业,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可加价1.5分钱。
然而,国家制定的环保电价制度,却成为许多发电企业获得不法利益的温床。脱硫等环保装置无论是建设还是运行,都需要较大资金投入。目前电厂等排污企业享受的电价补贴,基本可以覆盖其脱硫成本,但是许多企业拿了国家的脱硫补贴却不运行脱硫设备。
处罚在于“以儆效尤”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介绍,近十年来,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燃煤发电企业上马脱硫设施动作较快,但是,很多企业设施却未有效运行,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发改委运用的是行政处罚,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可以看成是市场行为。相关部门运用补贴政策来促进煤电企业进行脱硫作业,这就相当于政府部门与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企业在履行这份“合同”的时候出现了违约行为,政府部门要求企业将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那部分资金退还并支付“违约金”,这就是一种市场行为,也是企业间合同违约时常见的处理方式。
煤电企业脱硫问题由来已久,国家这种调控手段,是否真能起到作用。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下一步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检查重点,督促发电企业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进一步好转。同时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继续加大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环保专家表示,国家这种调控手段,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其他电厂不想惹祸上身也开始积极整改,但是如何保证电厂环保的持久性才是根本,脱硫设施运转不能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煤电企业目前主要还处于亏损,负荷运行达不到70%以上,根本没有盈利。负荷运行成本本来很高,利润很低,在目前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再加环保设备,成本会更高。使用脱硫设备,在运行当中也会增加负荷,运营的成本相应地又会增加。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全国绿色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沈新榕主任表示。
由此可以看出,政府运用行政手段一次次开出的罚单,并不能治整个行业现在存在的根本问题,关键还要看企业。罚单与成本之间的权衡是企业做出违法行为的依据,只有当罚单远远高于成本才会让企业不再愿意冒险做违法排污的事情,政府只有不断加大处罚力度,并且加强检查频率,才能让企业放弃铤而走险。
破釜沉舟 治污亟需落实行动
环保乃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遇到的难题,也是亿万国人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如今环境污染已经非常严重,各地频频爆发环保事件,凸显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治理污染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头上,还要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今年以来,政府密集出台了多个污染防治方案和考核办法,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展开全面治理行动,彰显政府的决心和意志。
环保部和发改委频频开出“史上大罚单”的目的为了显示治理污染的决心,因此对于这种“以罚效尤”的做法,即便有些令人不太满意,但还是应给予掌声鼓励,希望其能再接再厉,将治理污染的政策继续贯彻下去。要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气,不畏惧任何压力,对涉案企业毫不留情,罚单金额还可以更大些。
污染企业获利丰厚,违法成本却很低,是我国环境状况不断恶化的重要原因。目前对排污企业的经济处罚力度有所加强,但还远没有到让不法企业倾家荡产的地步。同时,目前环境违法行为的后果通常仅仅是当事企业被罚款,却几乎没有企业和环保部门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今年4月,修订后的环保法获得通过并将于明年施行,新环保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环保法中有关刑责的规定,亟待相关法规或司法解释具体落实。如果伪造监测数据、毁坏环保设施等不法行为的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相信其震慑作用要远大于对企业的亿元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