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能否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到底如何保障?在国务院回访督促调研组11月4日到水利部回访过程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成为一个焦点。
“近几个月来,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截至11月1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全部开工,预计年底前能够全面完成全年目标。”水利部总规划师周学文说。
针对6月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务院日前启动了回访督促调研,督促部门和地方整改落实。在此前对水利部的督查中,国务院督查组和中科院第三方评估发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地方投资计划及资金分解下达偏慢,小型、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消毒措施难以达到要求。
这些问题整改情况怎么样?“水利部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举全部之力、全行业之力加以推动,督促各地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周学文说。
据介绍,截至11月1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完成投资281亿元,投资完成率79.2%,共建成2.69万处集中式供水和4.19万处分散式供水工程,已解决4053万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较9月底有大幅增长。
“建设进度和解决人口比例均优于去年同期。随着大量工程的全面建成,未来两个月内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人数还将明显增长。”周学文说。
针对下一步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工作,周学文表示,水利部将继续督促各地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今年再解决60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提早做好明年建设任务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提前下达明年中央投资计划,实现让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水的目标。
生活污水如何处理?
然而,与饮用水安全遥相呼应的,却是依旧存留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困境。
早在第八届环境技术产业论坛上,住建部村镇建设司相关领导就曾介绍道,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到87%,但村庄的污水处理率只有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本是一件好事,但在很多地方变成了烦心事,究其原因是经济账不好算:一方面,建设投入和后续的管理维护投入需要大量资金,政府几乎承担了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到管理维护的绝大部分责任和负担,且处理率越高,财政压力也越大;另一方面,实际处理效果并不理想,低效运营甚至失效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在诸多成本中,令地方政府头疼的是长期的管理运营成本。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投入机制中存在明显的重建设、轻管理倾向:建设成本可以通过项目申报等方式,逐级争取财政拨款投入,可以实现国家投入一点、省市配套一点、地方政府分担一点的方式进行。但是,管理运营成本绝大多数需要基层政府自行解决。这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农村地区而言,如果缺乏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财政包袱比较重。
公开资料显示,在上海青浦区金泽镇,一个不到400户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尽管技术工艺属于低成本的,一年的管理运营成本依然达到15.4万元左右,其中约50%是日常维护的支出。这部分成本由区县和乡镇按1:1分担。按照金泽镇30个行政村计算,如果全部普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那么乡镇一年的投入将达到250万元左右。这对位于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济发展受到较大限制的金泽镇而言,财政投入的压力始终存在。
尽管政府几乎包揽了所有的责任,但是作为直接受益方的村民却并不领情。大多数农民搞不清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也不关心它是不是发挥了作用,更不明白处理成本的高低,只知道“政府工程政府会管”。
村民和村集体不配合所引发的另一个问题,是长效管理运营的成本大幅上升。许多地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外包给相关企业负责。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谁来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督?我国水务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与相关企业之间本身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依靠政府监督,无论是突击检查还是不定时抽查,都很难真正发挥作用。而且,面对遍布农村的各个工程点,政府有效监管的成本非常高。
“老大难”急需政策支持
针对我国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陈吕军陈吕军指出:对于我国大部分村庄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处理不易集中收集的地区而言,适合采用污水分散处理模式。
“我国农村人口较少,分布广泛且分散,大部分没有污水排放管网。农村生活污水浓度低,水中基本不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但不排除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生活污水中可能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同时,农村污水含有一定量的氮、磷,水质波动大,可生化性强,不同时段的水质又有所不同,适合采用分散式处理。”
陈吕军表示,分散污水处理工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利用土壤作为处理载体和排放载体的自然处理系统,包括突然快速渗滤、慢速渗滤、地下渗滤和人工湿地等。二是利用复杂的生物和物理过程的传统处理系统,以各种池体、水泵、鼓风机和其他机械作为一个处理整体,这些处理包括微生物的悬浮生长、附着生长以及二者混合的形式。在实际的农村污水处理应用中常常是综合利用上述两类处理工艺。
相较于农村污水排放标准和技术选择,建立长效运营机制则显得更为重要,陈吕军表示,不能把农村环境整治设施建设作为面子工程来对待。他反复强调:“农村污水的治理,不仅要看地上,更要看地下,对农村污水治理的首要问题是管网的建设。”有数据显示,2014年1月—5月农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约45个,累计铺设管网500公里,总投资约1.1亿元,约占期间污水处理总投资的34%。
对于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来源,陈吕军认为可以由国家和地方财政依据一定的比例来共同承担,采取发行国家和地方债券的形式进行筹集。
此外,他还建议设置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专项基金,用于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可以出台税收、征地等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的投入。地方各级政府可将处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减排量纳入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纳入排污权交易体系,为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筹集资金。
一些村镇通过集中整治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但不久便出现了设施闲置破损、杂物乱堆乱放、垃圾污水依然存在的问题,原因就是没有建立管护长效机制。陈吕军认为,新农村建设三分在建,七分在管。村庄供排水、污水治理等公用设施的运行管护,要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要积极探索建立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建立管护队伍,确保治污成果能持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