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政策尘埃落定 再生资源化行业发展迎黄金期
该目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该政策与原有《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相比较,主要是增加了对再生资源类的税收优惠,给予相关综合利用资源及产品30%-70%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通知》将原有免征增值税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污水处理劳务、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等项目,调整为按不同比例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业内表示,本次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促进行业规范化,加速行业发展,对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由于行业属性,再生资源行业中企业差距非常大,且存在大量的无牌照作坊,存在不缴纳增值税情况,致使规范化企业在竞争中长期处于不利地位。本次政策的出台将利好于规范化程度高的大型拆解企业,利于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再生资源回收以物资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目前正在成为潮流,废钢铁回收利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钢铁工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日前再生资源行业期盼多年的退税政策终于尘埃落定,文件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虽然在所有再生资源中废钢仅退税30%,属于退税额度少的产品,与前几年废钢行业期待的50%退税政策仍有差距,但至少给目前正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废钢贸易商以及废钢加工企业带来一丝丝希望”。有分析师说道。
预计未来3~5年,将是再生资源化行业发展的黄金期。政策层面,电子废弃物目录的扩容,汽车零部件再利用的放开、行业规范性政策的出台,以及本次再生资源增值税的退税,将大大促进行业发展;而报废的加速,致使电子废弃物拆解量有望从14年的6000多万台发展到3年后年拆解量超2亿台,汽车拆解量从100多万辆上升到1000万辆。而行业回收的互联网化进程正在进行,以及资源提取深加工化的深入、并购整合的加速,大企业市场份额有望急速攀升,行业有望孕育出千亿市值大公司。
增值税退税政策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利好行业长期发展,国内回收利用企业直接受益。按照企业国内回收占比及弹性大小,建议依次关注A股再生资源相关标的:格林美、ST秦岭(中再生)、东江环保、桑德环境、赤峰黄金、豫光金铅、怡球资源等。
税收优惠仅是再生资源行业政策利好之一,未来环保要求全面升级将推动多领域再生资源潜在需求释放,相关配套政策红利将着力于回收体系建设,回收渠道整合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相关有望借力资本市场 互联网进行产业链垂直整合,实现回收 利用一体化,大幅提升盈利能力,重塑行业竞争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