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委托,拟对新都区新繁镇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蓉外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有常设分支机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招标文件自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新都区区委区政府办公楼B栋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包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质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资料。
一、招标编号:XDZC2012-233。
二、招标项目:新都区新繁镇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服务内容:①新都区新繁镇城区道路及人行道清扫保洁;②环卫设施清洗保洁(垃圾桶、果屑箱);③果屑箱清掏、收运至指定的垃圾收运点;④道路两侧可视垃圾清理。服务周期:12个月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包件,各投标人须提交密封投标(须对包件中的所有服务进行报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蓉外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有常设分支机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新都区区委区政府办公楼B栋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包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质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资料。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新都区老区委中型会议室(新都区黄桷树广场)。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新都区区委区政府办公楼B栋一楼
邮编:610500
联系电话:
传真:
2012年12月7日
详细内容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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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电话 | 028-83996586 |
联系传真 | 028-83998361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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