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诏安县红星乡2012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批复,以闽国土资综[2011]1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委托的代理单位为漳州中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02116.34元,发包价为:341748.89元。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诏安县红星乡;
1.2.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
1.3.工期要求:8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要求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执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应经福建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建筑施工企业);
2.2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其中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应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经过信用登记备案。)并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上述人员应具备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2.8建造师需押证在项目业主处,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中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香格里拉12幢1103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本工程招标人下降幅度K值为15%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4.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4.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2013年1月13日17时00分前(以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4.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4.1.3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号:9080610010010000018573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4.2.1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14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报名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电话:吴先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中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香格里拉12幢1103室
电话:0596—2922153
联系人:小沈。
详细内容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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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18960157221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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