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正茂支[2013]招字第0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高桥镇高桥溪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已由福建省水利厅、财政厅以闽水建管【2012】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县高桥镇高桥溪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部,现该项目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沙县高桥镇高桥溪河道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沙县高桥镇;
2.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2.4工程建设规模:纳入施工监理范围的工程投资约23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高桥镇高桥溪河道整治工程等施工项目的监理。
2.6工期要求:总工期7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应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5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本企业职工;
3.6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出售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统一报名处)(地址:梅列区崇桂新村86;
4.2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1月30日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1日15:00时,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高桥镇高桥溪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部
电话: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水松巷1号龙城培训学校三楼(汽车南站隔壁)
邮编:350001;电话:0591-87892791、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黄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及帐号: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详细内容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沙县高桥镇高桥溪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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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蔡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8-5556166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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