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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均安镇南沙围堤围整治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2013年01月11日
结束时间
2013年04月11日
所属行业
所在地区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区均安镇南沙围堤围整治工程(第二标段)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2012]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水利所,建设资金来自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全额统筹的堤围防护费及融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3450(万元),工期:6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天)。
  
  工程概况:按4级堤防的要求对现有14.26公里(扣除闸站范围后长度为13.946公里)堤围进行堤身培土加固、外坡抛石护岸、设置简易节制闸进行堤基防渗整治、拆除掩埋堤身内已报废的旧涵闸、填塘固基等一系列工程措施。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南沙围堤围整治工程分两个标段进行施工,其中标段(桩号范围:3+938~8+000,共4062米)的堤身整治项目已经进行施工,余下桩号范围均为第二标段,主要工程项目为:堤身培土整治(含植草护坡及堤顶砼路面)、抛石护岸、填塘固基、节制闸及防渗幕墙等。
  
  招标范围:第二标段的堤身培土整治(含植草护坡及堤顶砼路面)、抛石护岸、填塘固基、节制闸及防渗幕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690万元,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取得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且年度综合考评必须是合格或以上,并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
  
  3.1.3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信用等级CCC级或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1.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取得二级(含二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得有在建工程,该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6、应有拟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7、拟投入本工程的其它主要人员要求:至少包括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简历、职称证书;
  
  3.1.8、上述3.1.4~3.1.7点所提及的人员为“本单位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3.1.9、投标报名前须到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证、B证、C证)未录入广东省水利厅信用信息管理体系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2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投标人必须按时按要求提供资料并准备相关证件原件核对。否则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1月11日至2013年0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1月11日至2013年0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6.2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顺德支行,户名:苗昌智,帐号:44-46300046001834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2月01日上午09:30,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
  
  8.2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珠江商报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下载。
  
  注意事项:
  
  (1)未按本公告时间、地点报名和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资料及原件核对的,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料应真实可靠,若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准备相关证件原件,以备招标人进一步核实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须密封包装且封套包封标识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封面要求编写,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水利所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25387330
  
  传真:
  
  地址:顺德区均安镇横围大街1号
  
  邮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江小姐
  
  电话:0757—22307678、22307679
  
  传真:0757—22307613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基一路18号
  
  邮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电话:、22836735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水利所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7—25387330
联系传真0757-25387337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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