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兴安县移民后靠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08】13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兴安县移民后靠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XKZC2013(GL)-G006
建设地点:兴安县溶江镇阳家屯、大湾田、高洲和华江乡柴狗冲;
建设规模:投资约1436万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兴安县溶江镇阳家屯、大湾田、高洲和华江乡柴狗冲安置点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均包括对外水、电及连接道路;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专职投标员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上岗证、上述五大员身份证及2012年1~12月养老保险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
4.2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2013年1月25日至2013年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3年2月18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2月18日10时00分在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222.216.4.8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及桂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地址:兴安县兴桂路5号
邮编:541300
联系人:陈先生、陆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地址: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
电话/传真:/
邮编:541004
2013年1月22日
详细内容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兴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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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陈先生、陆先生 |
联系电话 | 18934811588、0773-6211866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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