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保山市青华湖园林生态酒店建设项目已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招标人拟对本工程下的保山市青华湖园林生态酒店游泳池循环水处理、加热恒温、除湿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招标,欢迎有兴趣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山市青华湖园林生态酒店游泳池循环水处理、加热恒温、除湿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华湖片区升阳路以南,青华路以西;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 交货及安装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交货地点:项目实施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
2.6 招标规模:约 150 万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8招标范围:保山市青华湖园林生态酒店游泳池循环水处理、加热恒温、除湿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详见设备报价表,包含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1个及以上室内恒温游泳池机电设备的供货及安装施工项目。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资质要求: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板框式硅藻土过滤机组、空气源热泵、三集一体除湿热泵须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或所代理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代理经销协议(复印件)。
3.6 省外企业具备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
3.7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三年内(2014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室内恒温游泳池机电设备的供货及安装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 10月 11日至2017年 10月 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09室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单位介绍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电子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月 11日至2017年 10月 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 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1月03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5 电子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03日11时00分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电子文件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10月24日11时00分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在电子化试运行期间,该项目关于电子化招投标的有关要求,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面试运行的通知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且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032
联系人:张河坤、郑皓予、张琳 电话/传真:0871-6535439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户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250201600902454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