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丁堰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工程EPC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丁堰镇凤山社区24组。
2.1.2建设规模:如皋市丁堰镇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4660㎡,日处理量2000吨/天 。总投资约12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20万元。
2.1.4工期要求:发出开工令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中标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计图纸:捌套,CAD电子图壹套。(合同签订后20日内,承包人应提供捌套图纸报图纸审查部门审图。)
2.1.5设计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17),达到四类水质要求,以及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关于建筑工程设计的规范和标准,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要求,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
施工质量要求:工艺采用:生态塘+三级表流湿地+沉水植物塘。满足设计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和工程备案标准,达到四类水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⑴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或者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⑵ 总承包项目经理(即设计项目经理):环保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则需提供有效学历证书证明(学信网查询截图)。)
本工程施工企业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及上企业资质(含二级),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类证;如中标单位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需将施工工程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专业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专业分包时,还需应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无。
(2)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的缴费明细【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如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2019年7月1日,则养老保险至少应从2019年1月1日起缴纳,以此类推。如果为新成立企业(营业执照中的成立日期至首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不足6个月),则提供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的缴费明细,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3)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12月 31日9 时00分。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中江服务窗口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8.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公告时间从2019年12月10日到2019年12月31日09:00止。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软件园1号楼西单元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