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涪发改委【2013】7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新城区石马村三社。
2.2 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医疗废水池处理60立方米,二级处理站处理量160立方米,生活污水处理池90立方,隔油池20立方。
2.3 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图所包括土建工程、工艺工程、电气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 月20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fl.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fl.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挂钟时间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代建业主: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13908252152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1310111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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