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阁镇埠鹅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观音阁镇埠鹅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发改核﹝2019﹞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博罗县观音阁镇人民政府。经博罗县人民政府批准(十六届55次﹝2019﹞6号)批准,采用EPC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观音阁镇埠鹅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 标 人:博罗县观音阁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点:惠州市博罗县观音阁镇
(四)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现在已建设规模为500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一体化自回流多级生化池+人工湿地,出水指标中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类,其余项目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工程计划把污水厂目前排放标准一级A提标改造为主要指标(氨氮、总磷)优于地表水V类,其他指标优于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
(五)本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费510.05万元,设计费21.26万元)。
(六)招标范围:观音阁镇埠鹅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七)工期要求: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建成之后连续运营60日历天的质量保质期。
(八)质量要求: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九)资金来源:建设所需资金由博罗县观音阁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的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或市政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五)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施工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
(六)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牵头方基本账户转出。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均由牵头方名义实施。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1000 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网上答疑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观音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6230043
招标代理单位: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752-6621399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电话:0752-6737103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监督部门: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2-6295610
详细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北门路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