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潭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二期)(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9]12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潭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二期)(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合同包A:君山片区共32个村,新建管道171990m,新建污水处理站11座,规模分别为250t/d、80t/d(2座)、120t/d、50t/d(3座)、150t/d、200t/d、170t/d、300t/d,配套管线,景观绿化(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投资总额约人民币2279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人民币19067万元。
合同包B:苏平片区共41个村,新建管道129655m,新建污水处理站28座,规模分别为80t/d(3座)、130t/d、400t/d、280t/d、120t/d(3座)、150t/d(2座)、20t/d、30t/d(2座)、60t/d(4座)、50t/d(2座)、40t/d、100t/d、170t/d、300t/d、200t/d(3座)、450t/d,配套管线,景观绿化(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901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人民币15753万元。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0年11月底前主体建成并投产。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工作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污水处理站勘察,污水管网特殊地质需勘察的。
②设计工作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组织审核后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组织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预算由中标人编制后并经招标人组织审查后报区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审核。
③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④采购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工艺处理设备的采购。
⑤中标人(牵头人)必须负责协调和管理允许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统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6质量要求:①勘察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系统功能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成员(施工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若联合体成员数量为3家的,其中勘察方、设计方和施工方分别只能为一家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招标项目。
3.2.3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均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3.3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④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允许参投合同包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可同时对两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只能为一个合同包的中标人。投标人必须对按照所参投的合同包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3.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按照先合同包A后合同包B的顺序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若同一投标人同时为2个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在确定其为合同包A的中标人之后,则失去合同包B的中标权,由招标人从合同包B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1名中标人。
3.7平潭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二期)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分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等2个标段进行招标,第一标段中2个合同包(合同包A、合同包B)的中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参与第二标段(合同包C、合同包D)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9时00分至2019年12月31日17时30分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操作(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ptggzy.pingtan.gov.cn/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区交易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招投标人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各合同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按闽建筑[2015]29号文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
6.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投标人自行选其中1家银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
6.4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ptgtjt.com/)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大街5号
电话:0591-62520628
联系人:郑海涌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翠园南路翠园安置小区1幢01商场室二层
电话:0591-38360010
联系人:廖木林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招投标监督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楼南附楼5层
电话:0591-231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