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庄镇污水处理厂设备及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徐开管项[2019]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比迪恩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庄镇污水处理厂设备及管材采购(标段)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庄镇
2.1.2建设规模:新建徐庄镇污水处理厂一座,总占地面积12910m2(约19.36亩),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10.1亩,一期建筑物(办公楼、消毒室、机修间等)占地面积1000m2,一期构筑物(进水提升泵房、生化池、二沉池等)占地面积约3088.52m2。一期实施0.5万吨/天,总规模1万吨/天;配套设施工程新建DN160~DN300配套管网50120m,化粪池1453座,破修现状路面58917m2。
2.1.3合同估算价:1379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其他: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本公告为三标段
一标段为徐庄镇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工程;合同估算价约4695万元;
二标段为徐庄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901万元;
三标段为徐庄镇污水处理厂设备及管材采购,合同估算价1379万元。
2.2招标范围: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详见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及规格,具体详见图纸、技术要求及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4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3.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0516-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柒万 元整
(3)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15334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4 日至 2020年 4 月 20 日 10: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4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比迪恩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 地址:徐州市淮海文博园百宝楼19号楼3楼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系人:朱迪 联系人:李健
电 话:0516-83255163 电 话:0516-8387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