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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五五工业园新扩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第七师五五工业园新扩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BTJY07GCGK2020018)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19】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七师五五工业园新扩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8303.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76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污水通过排水管线接入北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北区污水处理厂主要用于化工类污水处理,厂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居民生活污水也可以进入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北区污水厂占地面积约为4.62公顷,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00m?/d,中远期处理规模为20000m?/d。经污水厂处理后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或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最多两家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3月26日 00:00:00至2020年04月01日 19:00:00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其他说明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5日11时00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同辉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韩新跃 | 联 系 人: | 熊玺玺 | | 电 话: | 0992-7376338 | 电 话: | 0992-32636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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