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有哪些?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2019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列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共780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89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37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47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107家。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一是要开展隐患排查,编制隐患排查报告;二是要实施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编制自行监测报告。
隐患排查,即要求企业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若发现污染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
隐患排查工作流程为: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场地内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的场所,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系统,储罐与容器,地上及地下管线,工业垃圾堆放场所,各类水井,留有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的场所等。
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是重点监管单位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重点设施/区域主要针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产品、固体废物等的生产区或生产设施,贮存或堆放区,转运、传送或装卸区,各类罐槽或管线,三废处理处置或排放区。
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流程:中科检测具有土壤及地下水调查采样、检测及调查评估资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表1。具体检测项目如下表所示:土壤基本项目(45项):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有机物(11项);地下水基本项目(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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