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免费会员

对照品、供试品、标准品三者有何区别?

时间:2019/8/12阅读:17864
分享:
  对照品:
 
  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
 
  对照品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审查认可,其标准应不低于制品的质量标准。
 
  标准品:
 
  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
 
  对照品与标准品概念不清?
 
  对照品与标准品是2个不同的概念,中国药典凡例中已有明确的定义: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
 
  标准品:
 
  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文献中常将2种概念混淆,认为对照品就是标准品,是1种物质2种提法而已,造成错误的原因,可能是有的药品既有对照品,又有标准品。
 
  例如:
 
  当用微生物法测定头孢克罗效价时,用头孢克罗标准品,用HPLC或UV法测定时,则用对照品;非那西丁当用作熔点校准物质时,用熔点标准品,测定含量时,用对照品。即使是同一种物质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它们的规格、标定方法以及用途都可能是不同的。
 
  【题外话:标准物质】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已能提供各类国家标准物质1242种,其中中药化学对照品288种,对照药材400种,两者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国家标准品及生物参考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制备与标定应符合“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要求,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机构分发。企业工作标准品或参考品必须经国家标准品或参考品标化后方能使用。
 
  1.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均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
 
  2.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测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一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出另有规定外,按干燥进行计算后使用。
 
  3.标准品和对照品均附有使用说明书,质量要求,有效期和装量等。
 
  生物制品标准物质分为二类:
 
  1.国家生物标准品:
 
  系指用标准品标定的,或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生物标准品者)用于定量测定某一制品效价或毒性的标准物质,其生物活性以单位(IU)或以单位(U)表示。
 
  2.国家生物参考品:
 
  系指用参考品标定的,或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参考品者)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的定性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或指用于定量检测某些制品的生物效价的参考物质,如用于麻疹活疫苗滴度或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的参考品,其效价以特定活性单位表示,不以(IU)表示。
 
  对照品或标准品混用
 
  对照品或标准品混用:
 
  1.将对照品或标准品用于不是其标定方法的含量测定,是药品检验中经常出现但未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
 
  2.尽管同一批对照品不同标定方法的含量有很好的相关性,但并不*相同,有时差别会很大。如,英国Glaxo公司提供的头孢呋肟酯对照品,HPLC标定为96.9%,供含量测定用;UV为98.8%,供溶出度测定。虽然中国药典凡例明确规定卫生部所发对照品仅用于正文中所规定的分析方法,但由于:
 
  (1)卫生部提供的对照品使用说明书不够详尽,大多无对照品质量要求及标定方法;
 
  (2)对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正确使用缺乏认识;
 
  (3)日常科研中极难找到相应的对照品;
 
  (4)中国药典正文中也常存在对照品混用的问题,如常将含量测定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用于溶出度检查,而含量测定方法与溶出度分析方法又不同,故极易引起混用。
 
  如何管理对照品与标准品?
 
  建立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规程,规范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1.标准品、对照品采购与接收
 
  国内标准品、对照品可以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当地药检所购买;
 
  国外购买可在国外法定认可机构的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采购。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标准品、对照品的年度采购计划: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每年四季度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下年度)做出品种检验计划和文字说明。
 
  内容包括:
 
  标准品及对照品名称、规格、计划购买量、价格、库存量、年需用量、检验品种、备注。由于标准品、对照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必须要填写标准品使用记录,并报检验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由采购部按要求安排采购。
 
  3.标准品、对照品的标识:
 
  标准品或对照品应当有适当的标识,内容至少包括名称、批号、制备日期(如有)、有效期(如有)、开启日期、含量或效价、贮存条件。
 
  外购或企业自制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均应有明确的标识和说明书。
 
  自制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标签中应该至少包含标准品的名称、批号、纯度、制备日期、有效期或复标期和贮存条件等,如有必要,还应包括数量、处理指南、安全指南等信息。
 
  4.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
 
  不同的标准品、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和条件。
 
  贮存环境:贮存室应设置空调设施,保证室内阴凉、干燥、避光、通风,温度在20±5℃,相对湿度在低于75%为宜。特殊品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妥善保存。
 
  打开后的标准品、对照品应放在干燥器中保存,每一干燥器外应有区别于标准品、对照品编号的特殊编码,以示存放位置。
 
  干燥器应置于加锁的柜中,依次排列整齐。
 
  管理员每天检查1次温、湿度并做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调整。特别是在霉、雨季要增加检查频次。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期:一般按标准品、对照品的规定贮存期限执行。
 
  5.标准品、对照品的发放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负责发放,并由领用人填写“标准品、对照品领用记录”。领用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领用日期、用途、领用人、发放人、备注。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检查即将发放的标准品或对照品领用记录登记品种一致,无误后签字发放。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每次发放完标准品、对照品后填写标准品、对照品使用表,内容至少包括:品名、规格、使用日期、用途、使用量、结存量。
 
  6.标准品、对照品的剩余退回和销毁
 
  标准品、对照品用多少取多少,已取出的标准品、对照品严禁倒回原瓶中。
 
  剩余的标准品、对照品应用医用胶布封好口,退回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
 
  剩余标准品、对照品退回时,管理员应检查外瓶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好、清楚有编号,检查无误后准许退回。
 
  退回的标准品、对照品应做记录,双方签字。
 
  退回验收不合格或超过贮存期的标准品、对照品应销毁。
 
  销毁应申请,由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填写“标准品、对照品销毁申请单”。内容至少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销毁原因、购入单位、购入日期、申请人、批准人等。
 
  检验室负责人根据销毁原因做必要的调查和鉴定试验后,提出处理意见。
 
  销毁应填写“标准品、对照品销毁记录”,内容:品名、规格、数量、编号、申请人、批准人、销毁日期、销毁地点、销毁原因、销毁人、监销人,标准品、对照品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
 
  实验室供试品管理的常见问题与对策
 
  供试品是由国家药监管理部门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的,供试品就是样品,是待测品,需要拿到检测数据,是样品经过处理准备进行检测的成分,在药典上叫Test solution。
 
  供试品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在遵循GLP规范的基础上,对供试品实施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及过程控制,但是,在实践操作中,由于涉及的环节、牵涉的部门及人员众多,如何实施供试品的有效管理,是摆在管理者面前的重要问题。
 
  在供试品的保管过程中,接收、保存、分发等环节较易出现问题,逐项梳理:
 
  1. 供试品接收:
 
  要求:供试品接收有完善的手续,同时有批号、稳定性、含量、纯度等记录。
 
  供试品的接收过程并不复杂,但往往是出现问题多的环节,常见的问题有:
 
  质检报告等资料不全,资料中供试品的信息不一致,经常出现名称、批号等信息多字、少字的现象,易引起歧义;包装不规范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委托方通常用塑料袋盛放原料药,既容易浪费药品,又存在安全隐患。以上种种问题看似主要责任在于委托方,但究其深层次原因还是实验室管理存在盲点。因此,建议制定和完善受理样品的详细制度,在接收样品前与委托方进行充足的信息沟通,提醒信息填写、提交资料以及包装等注意事项,接收时应当严把资料关,建立传真、e-mail、邮寄等多种方式的供试品信息确认制度,以确保供试品的接收无重大问题,保证信息的准确完整。
 
  2.供试品保存:
 
  保存是否得当是保证供试品质量的关键因素,其保存条件必须达到委托方的要求。如何防止供试品的污染、混淆,都是管理的重点问题,确保保存条件的一致性和可控性,建议使用药品保存柜替换普通冰箱,配置带报警装置的温湿度记录仪,对保存场所的温湿度实施24小时记录监控。
 
  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供试品的转移、异常情况的报告、异常情况的记录、供试品的检测等步骤,确保在温湿度条件超出控制范围时供试品的质量。
 
  为防止供试品的混淆和污染,应将供试品、对照品分别存放在独立的房间,使保存设施相对独立。
 
  由于实施安全性评价研究的供试品、对照品大多没有规范的包装,建议在对供试品统一标识的基础上,再进行二次独立包装,以防止交叉污染、包装破裂等现象的发生。
 
  在供试品分发给配制人员的过程中,大家主要关心的是污染问题以及发放量是否准确。建议将供试品和对照品分开区域称量,在称量天平上好配备净气型通风柜,以避免供试品的粉尘飞扬到空气中,既可以减少供试品之间的交叉污染,又保护了工作人员,符合:AAALAC(实验动物评估与认证协会,Association of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for Laboratory Animal Care)的要求,保管员应负责分发全过程的查对核实。
 
  供试品配制过程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1.如何保证供试品、对照品制剂配制的准确性;
 
  2.如何防止配制各环节的交叉污染。建议对操作人员严格培训3~6个月,培训内容除了熟练掌握供试品配制的相关操作外,还应当熟悉每种动物的各种给药方式以及操作流程,培训完毕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注意:
 
  所有配制用称量用品均需经过校准,以保证容器的准确性。
 
  供试品、对照品的配制区域应相对独立,好配备净气型通风柜等设备,避免制剂的交叉污染。
 
  应当重视配制过程的记录,详细记录供试品信息、配制日期、配制方法、供试品的总重、制剂的浓度、配制人员等内容。尤其是配制混悬液时必须详细记录搅拌器、转速等配制条件。
 
  供试品制剂的返还,应由供试品管理部门的人员及给药人员共同进行,返还的制剂应当集中存放在固定容器内,统一销毁,杜绝自行倾倒,以消除供试品对环境及人员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供试品分析:
 
  保证供试品质量的重要手段,GLP规范要求供试品和对照品与介质混合时,应在给药前测定其混合的均匀性,必要时还应定期测定混合物中供试品和对照品的浓度和稳定性。
 
  为了保证制剂浓度的准确性,建议分析检测合格后再进行给药。
 
  至于检测的次数,通常做法是给药周期1个月的毒性试验,至少在给药开始和结束时检测2次。
 
  对于给药周期1个月以上的毒性试验,至少在给药开始、中期和结束时检测3次或4次。
 
  总之,供试品管理是GLP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实践中还会出现由于各部门沟通不畅等原因而引发的种种问题。作为管理者,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还要注意与各部门以及委托方的沟通,关注每一环节的细节操作,以保证药物安全性评价项目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供试品的有效管理。

会员登录

×

请输入账号

请输入密码

=

请输验证码

收藏该商铺

X
该信息已收藏!
标签:
保存成功

(空格分隔,最多3个,单个标签最多10个字符)

常用:

提示

X
您的留言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