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文章>>甲醇中10种挥发性有机物VOC混标的介绍
本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等同采用ISO指南31,34和35等)及GB/T15481(等同采用ISO/IEC17025)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本标准样品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10种挥发性有机物VOC为原料,以HPLC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本标准样品以测试值作为标准值,测试方法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样品的量值溯源性。
编号 | 名称 | 标准值(μg/mL) | 不确定度(k=2)( μg/mL) |
BYT400011 | 甲烷 | 88.6 | 7.1 |
四氯化碳 | 85.3 | 6.9 | |
苯 | 85.3 | 6.9 | |
三氯乙烯 | 88.3 | 7.1 | |
甲苯 | 85.8 | 6.9 | |
四氯乙烯 | 86.3 | 7.0 | |
乙苯 | 86.8 | 7.0 | |
对二甲苯 | 86.0 | 6.9 | |
间二甲苯 | 86.0 | 6.9 | |
邻二甲苯 | 85.8 | 6.9 |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8个月, 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1.包装: 本标准样品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约1.2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运输和贮存: 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置于阴凉处贮存。
3.使用: 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样品使用。
1.分析条件:
色谱参考条件: GC-FID
色谱柱: HP-5MS(30m×0.25mm×0.25μm)
进样口: 220℃
检测器: 250℃
柱 箱: 40℃(5min),5℃/min→60℃(1min),40℃/min→220℃
请输入账号
请输入密码
请输验证码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环保在线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为规避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