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从广义上讲,凡为满足对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水体设定的环境标准以及为符合用水要求而进行的水质保护行为,均称为水质管理。包括对流入水域的污染源进行控制、监视,或者实施水域内水质改善的措施;水域的定期水质调查和异常水质的控制等各种水质保护措施。狭义上讲,水质管理是对净水厂中各种工程进行的水质监视、饮用水的水质保护、符合产业排水的处理措施、污水处理厂等排放水水质标准的水质管理等。
水质和水体污染 在自然界中纯净的水是不存在的。水在自然界循环运动中,溶解、接纳了多种物理性态和化学成分的物质,并容纳入许多生物。地球上已知的106种元素,在天然水中就发现了60多种。水中含有的物质及其含量不同,其感观性状(色、嗅、味、浑浊度)、物理化学性能(温度、pH值、电导率、放射性)、化学成分(有机物和无机物)、生物组成(种类、数量)和底泥状态都出现差别。水中各种物质含量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特性称为水质。饮用、灌溉、养鱼或工业用水,对水质都有一定要求。近代,由于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人类活动中产生的大量废弃物质通过各种途径直接或间接进入水体。当水中化学、生物等物质超过一定程度时,水的功能和水体环境质量便受到损害,水便不能使用或危害人体健康,这种现象称为水体污染。当过量热水进入水体使其功能受到损害时,称为热污染。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日本先后出现了水体因甲基汞污染引起的水俣病、镉污染引起的骨痛病等水污染公害事件。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1980年*所有疾病中,80%是因不适当供水和水不清洁所致;在85个发展中国家(除中国)中,约有13.2亿人口没有合格的用水。经中国卫生部门调查,1987年以前中国约有65.4%的人口饮用水源,存在浑浊、苦咸,或含氟砷毒物,或受工业污染和可能传染疾病等。当前加强水质保护,防治水体污染已为*所关注。
水质标准 对水体质量的要求,分为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废水排放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保护水环境和水的合格使用,对不同功能(饮用、渔业用水、灌溉、工业用水)水体分别规定污染物质的zui高允许值。废水排放标准是为了实现水环境标准(或目标),对工厂、企业排放的废水浓度、数量规定的zui高允许值。各国法律都要求废水排放必须符合排放标准。因此,它是实施水质管理的准绳和依据。排放标准分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浓度控制只控制排放废水的污染物质的浓度,对封闭性水域或自净能力小的水体,并不能保证水体达到环境质量标准。总量控制是按照水体环境目标和自净能力,得出允许zui大负荷量(环境容量),从而对污染物质排放的浓度和总量都实行控制,以达到更好地保护水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