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界限尊重市场规律 确保垃圾处理可持续发展
从上述这个大的循环中,我们可以看到,垃圾不是废物,垃圾需要分类处理,垃圾分类处理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垃圾是循环经济中的重要资源。既然垃圾分类处理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那就是属于经济范畴,垃圾分类再经过处理形成新的产品,就要有市场去出售,就要大众来消费,因此,垃圾分类处理就必然要受市场经济规律制约。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也要发挥循环经济市场在循环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意思是,政府要确保“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完善循环经济市场,建立和补齐循环经济链条,保障垃圾分类处理在循环经济中不会中断。
政府在垃圾分类处理这一过程中,在垃圾分类处理全领域,要恪守与市场的界限,不能亲自进入市场或代替市场成为市场主体。广州市这些年对于垃圾分类处理,不可谓不积极,不可谓不主动,不可谓不热心。市长亲自抓,城管委主要抓,还专门成立公咨委,成绩不能说没有,但效果差强人意。究其原因,就是政府与市场没有分清楚,没有真正地开放垃圾分类处理这个市场,很多本来由市场配置的,却被政府配置。从垃圾收储运输,到垃圾焚烧发电,无处没有政府主导的身影,而本来应该作为市场主体的社会民间资本,却只能从事一些边缘的工作,极大地伤害了民间资本和企业的积极性。
例如,广州市政府指定由广日集团旗下成立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垃圾焚烧发电等业务。市政府给予企业每焚烧1吨补贴140元,发电1度补贴0.25元,而对于垃圾分类的源头,政府则拿不出多少钱补贴,甚至还要向市民用计重方式收费,等于鼓励焚烧垃圾,而不是通过分类让垃圾进入循环经济领域,让市场来平衡垃圾分类处理各阶段的收益分配。这种不尊重市场的政府行为,直接导致了广日集团“塌方式腐败”。广州市纪委负责人承认,广日集团系列案与垃圾焚烧、垃圾填埋等有关联,主要是涉及垃圾处理项目的违规招投标,相关人员从中谋取巨额的利益。
由此看来,要真正推动垃圾分类处理为重要内容的循环经济发展,政府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划清市场与政府的界限,一方面要坚决退出市场,一方面要发挥政府的立法功能和监管职能,切实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循环经济领域,加强政府事先事中事后监管,除此别无他途可行。在垃圾分类处理以及循环经济问题上,广州是这样,中国所有的地方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