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合十三五生态文明宗旨 铅蓄电池回收提上日程
但是当前,新型电池产业发展还面临基础创新研究能力不足、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产业发展不平衡等深层次问题,还不具备在世界范围内技术和产业发展的能力,同国家对新型电池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理事长赵金生说,“十二五”期间,铅蓄电池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成效上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铅蓄电池环保节能挑战依然存在,比如,铅蓄电池目前虽然已基本实现回收再利用,但无组织回收仍占主导地位,克服废铅蓄电池回收再生过程的二次污染,是“十三五”期间电池行业的重要任务之一。
由铅协会(ILA)及先进铅酸蓄电池联合会(ALABC)主办、天能集团承办的2016先进铅蓄电池联合会中国峰会日前在江苏宜兴举行。与会专家指出,加强有组织的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是防止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
与会专家在发言中谈到,国外一些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已较成熟,比如巴西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零售商必须将收回的废旧电池返还给分销商,分销商必须将废旧电池返还给制造商指定的冶炼厂,基本杜绝了污染。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日前也披露了今年的两会提案,17项提案当中,缓征铅蓄电池消费税第四次被提及。在他看来,现有消费税非但无助于解决真正的环境污染问题,而且会使铅蓄电池企业陷入严重的生存危机。
张天任在提案中提到,现有电池消费税只是对电池生产企业“以税代管”,无助于解决真正的环境污染问题,而且从某种程度上加重了生产企业的负担,违背“为企业降成本”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初衷。
其建议,应对企业对环境的污染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必须具备科研层面的污染排放数据支撑,在调研结果出台之前,建议缓征消费税;如果继续征收,应差异化征收,对那些回收电池的企业实行即征即免,对那些不履行回收责任的企业进行征收。征收时可以国家层面的铅蓄电池回收监管项目为主,进行实际回收量的核算。
由于铅蓄电池真正的污染风险主要存在于回收环节。我国尚未建立政府层面的规范回收体系,每年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数量超过330万吨,正规回收的比例占电池总产量不到30%,污染巨大。在张天任看来,现有电池消费税只是对电池生产企业“以税代管”,无助于有效解决现有铅蓄电池行业的环境污染,不利于大型骨干企业的转型升级,并未实现消费税征收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