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总产值1.8万亿 我国再生资源行业或强势“跨栏”
从产业链上下游来说,主要包括回收与利用两个部分。其中,回收部分主要包括了废旧物资物流上的收集运输集散等,利用部分包括回收之后再制造再循环的加工生产以及深加工阶段。
从再生资源品类划分,主要有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报废船舶、废玻璃、废电池类。
由于来源于人类社会活动,再生资源也被称为城市矿产。伴随着人类活动的生生不息,城市矿产永续产出,体现了减量化和资源化理念的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将是永不消失并保持旺盛成长力的朝阳产业。
截至2015年底,中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有5000多家,回收网点16万个(未登记注册或临时的回收网点近40万个),回收加工处理工厂3000多家,从业人员140万人。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再生资源产业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占环保产业总产值约40%,但是总体回收率仍然较低。随着相关产业政策和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再生资源产业将继续稳定发展,对照发达国家再生资源占国家GDP比例以及国家再生资源回收规划,保守估计十三五末期年产值将达到2.7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9%。
近年来,再生资源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充分表现出了国家对于产业的重视与扶持,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可以看到行业处在早期发展阶段,仍然有相当的提升空间。
从立法进程看,我国仍使用以《环境保护法》为主、配套《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搭配形式,但是对于更加细分的领域立法不够细致,也没有专门的再生资源立法出台,导致在具体操作中出现责任不明晰、认定界限模糊的问题,给后续执法管理增加了难度。
从具体政策看,再生资源税务政策体系仍然没有建立,相关条例不够丰富,容易造成行业内税负不平衡的状况;另外对产业支持优惠力度不够,制度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行业特点,使得企业没有真正享受到实际好处;同时各环节政策变动过于频繁,从业者难以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节奏。
原标题:2016年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概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