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绝非危废藏身之处 根治病症还需多方围堵
近年来,剧毒工业废液等危险废物异地非法倾倒案件逐年增多,并呈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城市向农村跨区域、规模化、团伙化转移趋势。非法倾倒危废“以邻为壑”,不仅使事发地付出了巨大的执法、修复成本,而且给当地埋下不可估量的生态隐患。
来自媒体报道称,9月12日下午17时左右,江西省上饶市德兴环保局接到群众反映“德兴银山矿私自排污造成河里鱼大面积死亡”的举报。该局立即组织环境监察和监测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现场勘察、现场采样监测和走访周边居民,终证实是人为非法倾倒废酸所致。
此次上饶非法倾倒废酸案件并非个例,该案不过是近年危废异地倾倒乱象的冰山一角。早在今年6月份,本应从内蒙古运往贵州的近80吨含汞危险废物——“废氯化汞触媒”,被非法转运、部分倾倒在河南;240余吨危险废液被非法倾倒在湖南、江西两省六市、县的偏僻农村、废弃工厂等等。随着近年来各地非法转移倾倒工业废酸、含重金属污泥等非法转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逐年增多,危废倾倒日益引起社会关注。
然而,为什么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案例越来越多?为什么这么多人敢于以身试法?据专家研究估算,当前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亿吨/年,而每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的利用处置量仅为1500万吨左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仅占产生量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危险废物可能通过非法途径流失在环境中,也有很多被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接收、消纳。
每年产生的数千万吨危废物,按法律规定须交予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处理,但处理成本每吨平均需五千元到六千元。一些企业不愿承受昂贵的处理成本,就以超低费用将危险废物私下转交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后者多通过违法方式处理,譬如偷排、非法倾倒。
当然,现实中,危险废物处理的监管也存在一些问题。大多数地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的职责主要由环保部门承担,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尚未形成监管合力。且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增长速度快、涉及范围广;企业危险废物的管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规范化水平低;危险废物处置成本高,给非法倾倒、相互倒卖和私自处置危险废物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利益空间。
在层层漏洞下,危废倾倒市场被打开。然而,每一次危废倾倒事件不仅污染水、大气和土壤,而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因此,必须出重拳、施狠手,予以严厉打击整治。如何加快处置进展,令环保部门“很头疼”。何时才能拆除这颗“不定时炸弹”?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拆弹”的要害,还在法治。
事实上,异地倾倒废物案件频发在制度层面则反映出了跨界转移管理制度存在欠缺。据介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自1999年施行至今近17年,已不能满足当前管理需要,建议尽早修订。
对此,也业内人士表示,要根本解决这类问题,除加强监管与打击力度外,还需完善跨界转移管理制度,并在地方产业规划中,将污染产业与后续循环处理产业衔接起来。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让守法者获利、让违法者吃亏,企业间的恶性竞争才能真正终结。同时,政府的行政执法成本靠守法企业来分担,帮助弥补监察的不足、缩短落实的“后一公里”,政府、企业、个人划定责任,调动各个方面的环境监管力量,从源头监控和末端治理进行多方围堵,把法治二字,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资料:央广网、新华每日电讯、中国环境报、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