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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2017-05-24 08:38:17来源:环境保护部 编辑:Leven 关键词: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废气处理阅读量:18020

导读:5月23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所长武雪芳参加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环保在线 一周看点】5月23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情况。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所长武雪芳参加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主持发布会。

图片来源:环保部
 
  主持人: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环境保护部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对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邹首民司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所长武雪芳,向大家介绍我国环境标准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邹首民:环保标准是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和防范环境风险的重要抓手,是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发布国家环保标准2038项,其中现行标准1753项,依法备案的现行强制性地方环保标准达到167项。两级五类的环保标准体系已经形成,分别为和地方级标准,类别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类标准、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和环境基础类标准。
 
  长期以来,社会上对于环保标准的宽严问题,控制污染物项目的多少问题十分关注。我国现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6项,已经覆盖了空气、水、土壤、声与振动、核与辐射等主要环境要素;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63项,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5项,控制项目达到120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4项,控制项目达到158项。总体而言,我国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控制的污染物项目数量和严格程度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当。
 
  下面我非常愿意回答记者朋友们所关心的问题,谢谢。
 
  主持人:下面请大家提问。
 
  南方都市报: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2017 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请问这两个标准和现行标准会有什么区别?如何体现“分类管理”的要求?
 
  邹首民:我国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1995年发布的,当时主要目的是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保护人体健康。因为标准发布比较早,没有对建设用地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规定。近年来,我们陆续发布了一些场地的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的系列技术规范,为污染场地的治理和修复提供一些技术支撑。
 
  但是由于标准发布的时间比较长,《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还存在着适用范围小、污染物项目少、部分指标定值欠合理等问题,为此,我们从三年前加速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一个重要变化是对现行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分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两个标准,分别适用于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从2015年以来,已陆续向社会征求了三次意见,目前还在进一步完善中。
 
  这个标准与原有标准的大区别是针对土壤污染的特点,基于土壤环境风险管理理念制定,体现土壤环境管理思路的转变。在体现分类管理的要求方面,一是体现在修订标准根据土地类型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分别制定;二是体现在对土壤污染程度的分类管理方面,针对污染物超标的程度以及土地的用途,可采取修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种植不同作物等措施。如不适合种蔬菜可以种一些粮食作物,粮食作物不适合的,可以种一些果树;对于建设用地,不适于居住的,用于工业,工业不行的用于公园,根据不同的污染来源,控制它的暴露途径,减少对人群的健康危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跟水和气的环境质量标准是不一样的,用途的管制可以发挥很大的防护作用,修复仅是一方面工作。我们希望今年年底能把这两个标准按计划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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