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7月25日,北京、上海、重庆、湖北、广东、甘肃、陕西7省市向社会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清单,共计375项生态环境整改任务6个月后要见分晓并接受公众监督。据悉,2016年11月至12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以上7省(市)开展了环保督察,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
新一轮督察问责风暴渐起 7省市公布环境改善时间表
7月25日,环保部公布了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开展环保督察后的整改方案,7省市共计确定375项整改任务,其中北京市47项、上海市46项、多的为湖北省,达84项。各地方案实行清单制,都列出了待整改的问题及措施,提出了治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组织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今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
每个地区的整改重点各有侧重。北京整改清单中的47项内容,几乎一多半都与大气环境治理相关;垃圾非法倾倒是上海当地及周边民众的心头之患,在上海需要整改的46项任务中,垃圾问题占有重要位置;7省市中,湖北整改清单上的任务数量多,有84项,存在填湖占湖尚未有效遏制、湖泊非法养殖污染突出、部分湖泊水质存在恶化趋势;重庆市,整改清单中的38项任务多与治水有关;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违规违法建设项目的整改是甘肃整改清单中受瞩目的内容,5万字的整改清单中,数十次提及祁连山;陕西的整改清单中,关中地区的大气污染、陕北石油管道泄漏都重点提及;广东省的清单则提及水环境防治、农村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等问题。
针对环境改善目标模糊,提出明确时间表
各地环境改善的目标是什么?有没有量化的数据?未来几年能有哪些期待?这些问题大家都关心,但往往说不明白。这次7省(市)公布的整改方案,打好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攻坚战仍为整改重中之重,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列明了时间表。
北京对大气、水、土壤的改善提出了量化、明确的目标。“2017年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2020年空气中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0%左右;到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18年全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上海则提出:“环保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继续保持在3%左右”的同时,明确到2017年底,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环境空气质量在2016年取得较大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至42微克/立方米;全市生态用地只增不减。
广东省作出的承诺是:“到2020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确保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全省基本消除、珠三角区域消除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劣V类断面。
甘肃省的清单则提出,2017年至2020年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从89.5%上升至92.1%,劣Ⅴ类水体比例从不大于2.6%至完全消除;消除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以上。
针对环保意识差,把环保纳入干部培训内容
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反馈意见指出,北京部分基层干部思想上习惯把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谈及大气污染就强调区域外来输入,谈到水污染就强调水资源不足,对主观原因和自身工作问题认识不足。
北京市就此提出整改措施:今后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同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各级党委将环境保护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
又如,督察组在督查过程中了解到,湖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说得多、做得少,喊的声音大、抓的力度小,重发展轻保护、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有的同志甚至认为,湖北的水资源丰富,环境容量大,排点污水不要紧。
湖北拟将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列入党校主体班课程,并纳入 2017年省级专题培训班计划,举办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等专题研讨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对当年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地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等次。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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