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8日,浙江省住建厅公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2019年-2020年)》。计划表明,要深化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具体要求:
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五大专项”行动,编制《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两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0年)》;
2019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年增幅控制在1%以内,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85%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5%以上,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
全省新建成16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
202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力争实现“零增长”,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90%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65%以上,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
本文详细分析一下目前,浙江省垃圾分类情况。

截至2018年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99.96%,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年增长率基本稳定在了2%以内。相信,想要实现“零增长”并非不可能。
再来看,浙江省住建厅公开的数据显示,2018年,11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80%以上,县级城区达到50%以上,农村分类覆盖面达到61%。
同时,2018年,浙江省创建完成209个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100条商业街、100个居住小区实施“定时定点”投放清运试点。
2018年,完成了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25个,新开工32个,新增处理能力超过1万吨/日。自2016年以来,浙江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约2.5万吨。
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刚刚发布通知,调整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其中,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原计划投资的174.8亿元更改为391.8亿元。
同时,调减20个项目,调增55个实施项目,调整了45个项目名称、规模和类别。调增项目包括新建温岭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3.4亿元)、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3.5亿元)、文成县垃圾处理生态环保工程(2.65亿元)等。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也是如火如荼。
2018年,浙江新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4969个,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61%,垃圾回收利用率32.1%,资源化利用率82.3%,无害化处理率99%,培育创建农村生活垃圾示范村200个。
同年,浙江公开了245个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清单,包括杭州市28个,宁波市10个,温州市26个,湖州市22个,嘉兴市10个,绍兴市17个,金华市16个,衢州市34个,舟山市4个,台州市50个,丽水市28个。
预计到2020年,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将达11万吨以上,以期实现“垃圾不出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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