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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发布

2020-12-02 15:08:39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水处理水处理设备阅读量:16973

导读: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区内生活污水直排口和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中村、老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2020年12月底,全面完成城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等非市政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摸清排水管网的位置、长度、管径等基本现状,以及排水管网私搭乱接、错接混接、管网破损和排污口等情况,对摸底排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排查情况台账。
神木市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进一步加快补齐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效能,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陕建发〔2019〕12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创新管理机制,抓住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重点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为尽快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区内生活污水直排口和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中村、老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水管网摸底排查工作
 
  1.按照“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统一标准、信息共享”的原则,全面排查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理清管网位置、长度、管径等基本现状,建立排查台账,细化分解排查任务,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责任。(市住建局负责)
 
  2.2020年12月底,全面完成城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等非市政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摸清排水管网的位置、长度、管径等基本现状,以及排水管网私搭乱接、错接混接、管网破损和排污口等情况,对摸底排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排查情况台账。(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配合)
 
  3.2021年3月,对各单位排查摸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建立私搭乱接、错接混接、管网破损、排污明渠等问题清单,形成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报告。明确管理权属,落实管理责任,稳步推进确权和权属移交工作。(市住建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二)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
 
  依法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GIS 系统必须具备完善的管径、标高、材质、厂站规模、设备配置等基本数据,并结合排水设施建设、运行、养护、检测、治理以及重点管理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接入情况等信息及时更新,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供管理支撑。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环保局配合)
 
  (三)修编完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排水管网普查结果,全面评估现有排水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科学确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完成城市排水和防涝规划修编工作。(市住建局负责)
 
  (四)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1.按照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要求,完善城市道路排水管网建设,完成断头路、新修道路的排水管网建设,确保城市道路排水管网畅通。完成病害、破损等市政管网的修复、更新和私搭乱接、错接混接管网的改造工作。
 
  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与城市开发同步推进,实行雨污分流。区分轻重缓急,分年度安排实施新建及旧管网改造工程,2020年实施东兴街、铧山路、神华路、兴神路等改造工程,新建朝阳八路、塔墩沟大桥北侧支线,打通纬一路、水龙路、光明路、云川大道职院西段等“断头路”,完成神光路等37条城市巷道改造,实现雨污分流,使我市污水处理工作真正提质、增效。(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配合)
 
  2.加快推进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和提标改造,力争于今年9月底投入试运行。加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3.全面推进现状排水管网改造。根据排水管网普查结果,有计划、分片区逐年组织实施排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改造、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市住建局负责)
 
  4.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工程设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按照质量终身责任追究要求,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市住建局负责)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加强对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定期开展清淤、清障,实现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常态化、制度化,保证排水管网通畅。(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二)建立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环保局配合)
 
  2.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依法规范城市排水管网管理。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当依法规范接入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严禁小区或单位内部雨污混接或错接到市政排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应当依法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
 
  3.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个体工商户、餐饮企业污水乱排直排、油污混排,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督促整改,加快餐饮企业油水分离设施建设。(市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负责)
 
  4.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5.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及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市发改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配合)
 
  (三)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与监督执法
 
  1.切实加强企业排污情况的执法检查,严格实行排污许可制度,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21年底前,企业单位全部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2.对企业排水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新建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的不得生产经营。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业企业以及餐饮、洗车等生产经营性单位的日常监管,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市环保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配合)
 
  (四)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
 
  1.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河道治理监管,严格临河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市水利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2.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排入市政管网,必须纳入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避免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水利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逐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监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巡查检查、定期报告、督查问责、举报反馈等制度,及时监督检查,定期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工作落实。
 
  (三)确保资金投入。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列出专项资金,保障工作落实。建立项目库,争取中、省专项补助资金,大限度减少市级财政资金压力。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城市建设发展投融资模式,积极争取国家债券、民间资本支持服务城市建设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布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年度任务目标和工作进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工作落实。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自觉维护雨水、污水管网等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排污,不私搭乱接管网,在全社会形成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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