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7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公开《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全文,要求:到2025年,全市投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超过8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30%左右,力争开发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
《规划》还明确,天津市将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2%左右;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超过1000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超过11%,力争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具体如下表:

《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任务包括: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加快本地可再生能源开发,打造滨海“盐光互补”、宁河“风光互补”等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积极争取外部绿电,增强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推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逐步形成风、光、水、地热、生物质等多元互补,源、网、荷、储平衡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格局。
(一)海陆并举推进风电开发
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促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
(二)集散并重加快光伏发电开发
充分挖掘屋顶资源潜力,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电网消纳和生态保护,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到202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60万千瓦。
(三)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
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思路,积极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有序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生物液体燃料等多种形式利用。到2025年,全市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5万千瓦。
(四)科学有序开发地热能
加大地热能开发利用研究,鼓励整装勘查水热型地热资源。鼓励水热型地热能梯级利用,以供热为主,提高地热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浅层地热场地勘查工作,推动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及关键技术研究。到2025年,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力争达到8000万立方米,供热面积达到6000万平方米。
(详见附件)
原标题: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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