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城环卫业务“钱”的问题有着落了!
《通知》将“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列为重点支持内容之一,具体到:①县城、乡镇、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集中收集设施;②县城、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③各类生活垃圾运输车辆;④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以及乡镇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⑤再生资源回收点、站或县级再生资源利用中心;⑥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监管信息平台。
《通知》还明确,将支持行业或区域统筹整合工程建设,包括县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监测系统”项目。
此前,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到,将完善县城垃圾处理体系,涉及:①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配备满足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压缩式的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建设与清运量相适应的垃圾焚烧设施,做好全流程恶臭防治;②合理布局危险废弃物收集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③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显而易见,政策层面对县城地区环卫业务开发的偏向非常明显,至少在近几年间,县城都将是环保行业的一轮发展风口,后续相关项目也会紧跟着落地。对企业来说,这正是巩固自身优势或实现弯道超车的好机会。
具体应如何操作?《通知》也给出了方法:
第一步:进入动态项目储备库
各地将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建立动态项目储备库,企业可通过提交申请表申请。随后,省级住建部门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分行组织开展上报项目贷款条件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予以确认、落实。
第二步:获得优先信贷支持
成功纳入动态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就将获得“绿色通道”,享受到前文提到的“四优先”待遇。另,各地可优先支持综合业务能力强、扎根当地的企业承接县域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造本土化、留得住、用得上的专业队伍。
需要注意的是,住建部、国家开发银行还将建立起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开展相关研究,优先选取积极性高、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而省级部门、省级分行则需要及时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进展表向上汇报。
(申请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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