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实施两周年。据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消息,《条例》实施两周年以来,天津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模式逐步建立,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居民覆盖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82%,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社会动员和学校教育成果显著。
据了解,天津市目前共投放74万个生活垃圾四分类容器,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位改造提升11610处;全市共有215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42个有害垃圾暂存点和374个可回收物交投点管理。
生活垃圾处置方面,天津市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座,其中焚烧处理厂6座,厨余垃圾处理厂1座,综合处理厂7座,处理总能力达1745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总能力1800吨/日。有害垃圾处置设施1座,处理能力100吨/日,可回收物纳入
再生资源利用体系。目前,全市关闭了所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全国范围率先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日产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发电处理,100%无害化处理。
根据《天津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部署,天津市将坚持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进一步巩固。同时,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快递企业绿色采购制度,通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使用比例每年提升10%。
《方案》明确,推动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既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宝坻区、蓟州区、宁河区、滨海新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处理能力可满足全市厨余垃圾处理需求。推动规划建设区域大件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示范项目,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处理体系。持续保持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实施关停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改造工程,推动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逐步进行封场和生态修复,持续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管理,妥善解决渗滤液问题,杜绝污水外排污染。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处置模式,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探索将部分燃煤电厂、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
到2023年底,天津市各区每个街道乡镇至少设立1个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衔接网点”),采取固定加流动、智能回收箱等方式,建立符合区域实际的两网衔接工作机制,提高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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