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海排污口是连通陆地和海洋的关键节点,是实现陆海统筹的重要抓手。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对从源头上减轻污染物排海压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在生态环境部的领导下,国家海洋
环境监测中心作为入海排污口监管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在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技术帮扶、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深入现场,全力支撑渤海地区、长江、黄河和赤水河流域入河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
2019年以来,海洋中心选派技术骨干366人次,先后赴江苏、上海、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山西、青海、内蒙古、甘肃、贵州等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三级排查。通过资料收集、历史数据分析等方式,识别历史排污口、排查岸线,确定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对象,建立排查方法与技术路线,通过实地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调查并掌握区域入河入海排污口特征与分布,发现并记录水污染状况与水环境主要问题,对于难以到达、难以发现的排污口,排查人员充分利用红外无人机、水下摄像头、无人船、探地雷达等技术手段,获取了大量一手资料,有效支撑入河入海排污口的现场排查工作。
二是驻点跟踪,扎实推进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技术帮扶。
入海排污口具有数量大、类型多、分布广、动态变化快、隐蔽性强等特点,承接了生活污水、企业废水、养殖污水、农田退水等排海功能。污水来源错综复杂,溯源整治难度很大。海洋中心组织数十名专业骨干,赴山东烟台和辽宁大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地开展驻点技术帮扶,通过现场采样分析、资料溯源、实地踏勘、现场问询、技术溯源等方式,协助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一万多个入海排污口进行监测溯源,追溯责任主体、溯清排污路径、溯明环境问题,协助有关地市完善入海排污口管理台账并编制印发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好“十四五”时期“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入海排污口专项帮扶组牵头单位职责。
三是系统谋划,支撑入海排污口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
海洋中心对入海排污口的定义、分类、设置备案、规范化建设、监测、执法检查、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公开等开展了专题研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支撑《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解决“什么是入海排污口”“入海排污口如何分类”“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流程”“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要求”等关键问题。同时,积极总结排污口整治工作经验,支撑编制与入海排污口监管有关的技术标准,《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 1235—2021)已发布实施。
下一步,海洋中心将继续做好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积极协助沿海省(区、市)推进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和长效监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海湾做出应有贡献。
原标题:系列报道 | 海洋中心入海排污口监管技术支撑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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