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100家产业集群上榜,同时提出集群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开展集群典型实践案例和优秀集群品牌宣传等工作要求。本批次集群认定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集群发展情况监督和考核,对已认定集群实行动态管理。
名单中,
天津市东丽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产业集群、湖北省谷城县再生钢铁产业集群、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绿色家居产业集群、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等约10家涉环保类产业集群上榜。 关于公布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的通告
工信部企业函〔2023〕3号
按照《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36号),经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100家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集群),现予以通告,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一、集群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进一步畅通产业协作网络,增强集群创新活力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着力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不断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化开放合作,加快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水平。
二、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建立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加大资源投入和政策供给,支持集群不断提升创新、数字化、绿色化、开放合作和治理服务能力,增强专业化配套水平。
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开展集群典型实践案例和优秀集群品牌宣传,加强集群发展跟踪和评估,组织集群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于每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集群发展情况监督和考核,对已认定集群实行动态管理。
五、集群认定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5年。
附件: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月11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