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目标解读
总体目标:扎实推进节能减排综合工作,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具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6%,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5500吨、400吨、6434吨、2394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
二、 十大重点任务
1.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推进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进燃气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
2.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全面提升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收集与处理能力,加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
3.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推进低碳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和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筑能效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
4.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进运输结构优化,发展绿色货运,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推进建设公交专用道、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系统。
5.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6.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和预算管理模式。
7.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等行动,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开展沿江化工污染和入河口排污口排查整治。
8.新能源开发推进工程: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三改联动”和超低排放改造,提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9.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完善VOCs排放清单定期更新和总量控制机制,严格控制新增VOCs排放。
10.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构建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原标题:问答 | 关于《湘潭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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