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十堰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力争保持100%。地下水
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健全,水质保持稳定。完成30个新增建制村环境整治和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0%。
为实现这一目标,十堰今年重点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等六大主要任务,具体包括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地块动态监管、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持续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等10多个分项任务。
计划到2023年底,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86.5%,秸秆综合利用率完成省定目标;到2023年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力争达到94%;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完成农村户厕新建、改建15580户,在12个村实施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试点;完成30个新增建制村环境整治任务,到2023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0%;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2023年,全市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达100%,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占比达45%,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2023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2023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新增重点监管单位于9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2022年排查的719个土壤污染隐患点于10月底以前完成整改;积极申报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市;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房县、丹江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别于6月底、12月底前建成。
方案明确: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领导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信息共享、会商预警、联合执法等联防联控工作。十堰将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落实重点目标任务定期考核调度通报和年度报告制度。
供稿: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叶相成
审核: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陈 霞
责编:信息中心 谭淑敏
原标题: 十堰:719个土壤污染隐患点10月底前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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