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停产项目如何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排污许可证内容与环评文件不一致怎么办?

资讯中心


停产项目如何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排污许可证内容与环评文件不一致怎么办?

2024-03-26 11:19:10来源:环保365 关键词:排污许可污染源监测阅读量:14248

导读:生产单位由于长期停产,排污证已到期,复产时间未定,可否继续申请延续?若不能继续延续可否先注销,然后进行重新申领?排污许可申报中排气筒合并是否属于排污口位置变化?排污许可证内容与环评文件不一致怎么办……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对于新建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问题一:关于排污许可证延续问题
 
  网民咨询:生产单位由于长期停产,排污证已到期,复产时间未定,可否继续申请延续?若不能继续延续可否先注销,然后进行重新申领?
 
  办理回复: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规定:“对长期停产的排污单位,生态环境部门暂不核发排污许可证,通知其先填报排污登记表并应在恢复生产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同时需在排污登记表中注明”。你单位长期停产,排污许可证到期后需注销排污许可证,并及时进行排污登记,恢复生产前再依据原有的环评手续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问题二:排污许可申报中排气筒合并是否属于排污口位置变化?
 
  问题:您好,某化工企业已2017年于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企业根据市场情况放弃了部分产品的生产能力(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并对厂区内现有排气筒做合并处理,合并后全厂仅1根排气筒(现有厂区新建)。对照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第十五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一)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均未增加;但无法判断排气筒合并是否属于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发生变化,企业是否需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盼回复。
 
  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排污单位拆除厂区内现有排气筒,新建1根排气筒用于废气合并排放,对于上述情形,可认定为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发生变化,对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需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此外,建议根据排污单位的类型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0]122号)的相关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问题三:排污许可证内容与环评文件不一致怎么办?
 
  问题:领导您好:有个老企业,历史上有若干个环评,全部都通过验收了。目前企业通过的排污许可是按照实际情况申报的,排污口情况、原辅料投入均超过了原环评申报量。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该企业属于验收后发生了重大变动,且已实际发生,变动的部分已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环评手续,这种矛盾,是否可以将变动部分以技改项目的名义,在新立项的项目环评中进行评价。
 
  回复:您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于2021年4月2日起正式实施,文件实施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项目无需对照文件进行管理,若建设单位后续存在新改扩建项目,可在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通过“以新带老”的方式完善相关环评手续。
 
  原标题:停产项目如何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排污许可证内容与环评文件不一致怎么办?
我要评论
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环保在线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环保商城:

    气浮机曝气机COD测定仪TOC分析仪污水提升器带式压滤机格栅除污机污泥泵潜水搅拌机污泥浓缩机污泥搅拌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高压清洗机油烟净化器板框压滤机无轴螺旋输送机气体分析仪烟尘检测仪油雾净化器超声波清洗机泳池水处理设备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hbzhan@vip.qq.com
    • 联系电话0571-87759680
    环保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环保在线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环保在线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环保在线网

    抖音号:hb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环保在线

    公众号:环保在线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环保在线

    快手ID:2537047074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