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5]1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山东省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大连市海洋发展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局、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今年6月8日是第17个“世界海洋日”和第18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引导公众树立和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普及海洋知识,提升全民海洋意识,推动建设海洋强国,共同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部将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活动内容
部将联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市举办2025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主场活动前后,部将举办海洋文化研讨、“雪龙2”号公众开放日等配套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将制作发布主题宣传片、海报等新媒体产品,组织中央媒体进行主题采访,联合自然保护公益伙伴计划成员单位、涉海高校等开展系列公益宣传活动,请各单位积极支持参与,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林草、地调各类宣传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宣传和科普活动。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围绕推动“四个融合”,加强与宣传、网信、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以及共青团、科协、媒体、科研院所等组织的合作,借助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做好宣传报道,合力提升公益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推动构建自然资源、林草、地调大宣传格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节俭务实,力戒形式主义。
请各单位将有关图片视频和宣传稿件等宣传素材第一时间发送至自然资源宣传教育综合平台投稿系统,自然资源报社将在i自然移动客户端开设专题栏目宣传各单位活动情况。请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组织海洋日活动的总体情况反馈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邮箱:whcb1702@163.com)。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5年5月23日
原标题: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